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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之肝炎的报卡标准呢??

以下是引用银色羽翼在2005-4-30 23:03:17的发言:

我院情况:

1、单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无症状,无转氨酶明显增高者,不报;

2、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根据临床症状,诊断乙肝,上报;

3、肝功能明显异常并临床症状明显,而乙肝表面抗原结果未回者,拟可疑乙肝,以疑似病例上报,等乙肝表抗结果返回再行订正;

4、如果病人没有症状,不管大小三阳,只要表面抗原阳性,加转氨酶倍数以上增高,上报;

5、丙型肝炎,只要实验室诊断阳性,不管有无转氨酶明显增高,上报。

乙肝上报的填卡:

1、如果临床明确诊断,可区别出急、慢性,则点击对应分类,并如实填写发病日期;

2、如果凭实验室诊断,而无临床症状,则选择“未分类”,所填写发病日期与诊断日期均为实验室发出报告日期。

4楼的同行列出的内容,如果真要根据其内容作为上报依据,则大多数无临床症状,又有转氨酶明显增高的病人不用上报,显然漏了隐性症状的病人;很可能在上报后的几天病人出现症状,此时,极可能上级cdc会判首诊单位漏报。因此,按上法判断是否上报,这点无法认同!

我这边和这份大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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