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疾控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了提高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严明工作纪律,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 二、单位内实行上班签到和下班前查岗制度。 1、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时间上班时,统一到办公室签到。 2、上班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签到者视为迟到;上班1个半小时内未签到者视为旷工。未到规定时间离岗者视为早退。 3、工作时间内既非工作原因,又未向科长打招呼而私自离岗者,即视为脱岗。“脱岗”检查采取临时签名的方式,具体时间由办公室掌握或按中心领导安排进行。 4、严禁职工之间代签名,因工作安排或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代签名者,职工由科长代签(科长不在由办公室主任或执行人代签);科长由办公室主任代签(或中心领导代签)。 三、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1、职工因事、病需请假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2、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先(上班后10分钟内)通过电话等形式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请假者,则按旷工对待。 3、请病、事假须经科长签字同意后,报经中心领导批准。假条交办公室作为考勤依据。 4、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应严肃认真,如实记录职工的出勤情况。 5、请假手续不全者,办公室不予承认,无假条者一律按旷工对待。对离岗者可按旷工论处。 四、工作时间内,职工必须坚守岗位。 1、对前来办事群众,无故出现无人接待现象时,视情况分别按脱岗、迟到、早退或旷工对待。 2、查岗时发现职工不在岗,经确认既非工作原因,又未向科长打招呼的,则视为脱岗。 五、统一对加班管理 1、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时,由科室报请单位领导同意,安排加班。 2、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可直接安排加班,办公室负责加班出勤统计工作。 3、外地出差占用节、假日不视为加班。 4、加班时间4小时视为半天,8小时视为一天。 5、加班可冲销病、事假,也可实行换休。 6、换休由本人提出,经办公室审核,科室或单位领导根据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未经许可视为旷工。 7、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换休一天以内由科长 批准;超过一天单位领导批准。 六、奖惩措施: 1、工作人员迟到、脱岗、早退每次各扣发工资2元; 2、病假、事假每天扣发6元(住院请假、婚丧假除外)。 3、旷工1日 扣发本人当日工资以外,另加罚10元。 4、出勤将作为年终考核,各种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七、本制度从11月18日起执行,原考勤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