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SARS到EV71我们欠公共卫生的债太多——黄建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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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层领导的想法是好的,但下面的实施就看地方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政府行为,政府领导把关,说怎样报就怎样报,如是专业技术人员写出来的材料不是那点不对就是这点不对,经费嘛地方解决,只是一句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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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8-7-9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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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评价别人可以讲的头头是道,但在实际事件发生或者说还难以判断事态真实情况时,要作出完全正确的反应是很困难的,必须要有一个过程,我不赞成“小事做大”的行为,我们国家在这一点上吃得亏够多了,就拿本次手足口病防控来说吧,要不是四川地震冲淡了这件事,好多地方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准备按非典防治的模式来干了,到时候又不知要浪费多少国家财产;而从目前来看,手足口病按照常规防控不也保持其正常发病规律吗?要想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关键是不死人或少死人,因此临床救治能力必须提高,不管什么病及时对症治疗也该可以降低病死率,尤其是病毒性疾病就是知道病原体又有什么特效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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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8-7-10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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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定位:医生面对的是患病病人,疾控面对的是健康人群;医生的工作是企业行为(目前没有公立的免费医院):治疗疾病、救死扶伤,工作要收费的;疾控的工作是政府行为(虽然目前大部分疾控还要去创收):预防疾病、控制流行,工作是免费的,疾控以后只能走“公务员”这条路,只是时间问题。 二、服务对象:医生为企业工作创收,医生与服务对象是“医患”关系,医院是最大利益获得者,所以当出现医疗纠分时医院要负责;疾控为政府工作服务群众,疾控与服务对象是“政群”关系,政府是最大利益获得者,发生一类疫苗异常反应是政府负责(目前政府太忙补偿方案未出)。 三、疾控工作的实质:疾病预防工作做好了,相关的疾病得到有效的控制,会影响到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经济收入,医疗与预防是两个“对立”面的工作,作为国家希望的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障国民的健康和社会稳定,预防控制疾病是整个国家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不是某个城乡和地区的工作,所以应该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为国家疾控工作工人的工资。 四、举例计免工作:目前我国财政实行“分灶吃饭”,各级政府负责各级经费,但计划免疫是面向社会群体的公益事业,向儿童提供计划免疫是一种全国性公共产品,如果计划免疫工作经费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一定会出现一种情况:贫穷的地区拿不出足够的钱来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经费和购买疫苗等费用开展计划免疫,有些儿童就可能享受不到国家计划免疫带来的好处,这显然有失公平,对全国性的疾病预防控制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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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8-7-12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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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我想起这个主题为什么很吃香:实话实说,你希望有重大疫情发生么?没有疫情,疾控人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我说得有些偏,见谅!),教育队伍一闹,退伍军人一串,水利部门一搞,他们都变了,成功了,而我们呢,到目前为止,基层得到了什么,甲肝事件后,人还是那么多人,财政拨款还是那么少!我的老天呀,300元的人均月拨款!谁来关注?“风平浪静”说得好,那拾荒老人可以感动中国,就是不能感动那个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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