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的意见》(武卫发[2008]17号),结合东西湖区编制委员会下达的机构编制文件(东编[2009]89号)和本单位人员现状和发展需要,制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聘用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2010年4月29日及以后,本单位经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审批办理手续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三、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级别科级,上级主管部门为东西湖区卫生局,主要负责辖区内疾病控制、检测检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卫生学评价等工作;承担传染病流行、中毒、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的调查处理与检测检验;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健康相关产品、场所卫生质量检验及出证;为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为社会提供各类卫生检测、评价和出证;组织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和防保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工作等职责服务。人员编制数为46人(东编[2009]89号),核准本单位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现领导班子以2009年12月合并时现状及区卫生局党委任命书为依据,现有党支部书记人1人,正科级;中心主任1人,正科级;副主任3人,副科级;另有原血防所支部书记1 人(正科级)。
2、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
截止2010年4月29日,本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41人,其中在岗职工34人。
按工资口径划分,现有执行管理人员工资0人;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30人,其中高级8人,中级17人,初级5人;工勤技能人员6人,其中技师4人,高级工2人,中级工0人。
按东西湖区职改办批准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高级岗位按26.67%控制,已设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按56.67%控制,已设中级岗位17个,初级岗位按16.66%控制,已设初级岗位5个;本单位现有具有高级职称资格8人,已聘8人,0人待聘;具有中级职称资格18人,已聘用17人,1人待聘;初级职称5人,已聘用5人;工人技师资格4人,已聘4人,0人未聘,高级工资格2人,中级工资格0人,已聘用高级工2人,中级工0人。
由于两单位合并还在进行之中,目前区卫生局任命的领导班子共6人,党支部书记2人(正科,正高职称1 人,中级职称人),中心主任1人(正科,副高职称),副主任3人(副高职称2人,中级职称1人),上述6 人现按专业技术人员兑现工资。
在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额与人事部门核准的增人计划内聘用,并按照推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总数0 人。
四、拟设方案
本单位以2010年4月29日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为设岗基数,拟设置岗位总量46个,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个类别。
本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管理岗位设5个,占岗位总量的10.87%,专业技术岗位设37个,占岗位总量的80.43%,工勤技能岗位设4个,占岗位总量的8.70%。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5个,占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10.87%,其中;七级职员2个,名称对应正科级。八级职员3个,名称对应副科级。
管理岗位中5人为双肩挑人员;党支部书记1人,七级职员,挑任专技中级以上岗位;中心主任1人,七级职员,挑任专技副高级岗位。中心副主任3人,八级职员,挑任专技副高级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总数37个,占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的80.43%。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0.81%;其中,正高为1个,为四级岗位;副高级3个,五级岗位1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33.33%,六级岗位1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33.33%,七级岗位1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33.34%。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9.73%。其中;八级岗位3个,占中级岗位比例27.27%,九级岗位4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6.36%,十级岗位4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6.37%。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9.46%。其中:十一级岗位11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十二级岗位10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0%。
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暂定为四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8.70%,其中:技术工一级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5%;技术工二级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5%;技术工三级2个,占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50/%;技术工四、五级0个,占勤技能岗位总数比例0%。
五、首次设岗方案
考虑本单位人员现状和工作实际,首次开展岗位设置时,拟如下方案设置岗位:
(一)岗位总量41个,其中管理岗位6个,专业技术岗位29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
(二)管理岗位6个,其中七级岗位3个,八级岗位3个。
(三)专业技术岗位29个,高级岗位4个,中级岗位15个,初级岗位10个,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为4:15:5,其中四级岗位1个、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0个,七级岗位2个,五、六、七级岗位结构比例为1:0:2;八级岗位5个,九级岗位6个,十级岗位4个,八、九、十级岗位结构比例为5:6:4;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5个,十三级岗位0个,十一、十二、岗位结构比例为5:5。
(四)工勤技能岗位6个,其中,一级岗位0个,二级岗位4个,三级岗位2个,四级岗位0个,五级岗位0个,一、二级占工勤技能岗位的66.67%,一、二、三级占工勤技能岗位100%。
六、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法、步骤
(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情况
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得以稳妥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二)岗位设置管理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1、学习动员。传达省、市、区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精神,召开本单位工作人员大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宣传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动员所有事业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来。
2、拟定方案。由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公室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分析本单位人员编制和人员基本情况,确定岗位分类,各类岗位内部等级比例与数量,明确各岗位的基本条件与具体职责,在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基础上,拟定初步方案,报请领导小组审核,形成一致意见,经上级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3、定岗定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意见,由本单位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本着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按照标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三)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对象为2010年4月29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2006年7月工改至核准岗位设置方案期间退休的人员按全市统一意见处理,但不占职数。
1、双肩桃。凡经主管部门党委任命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是副高职称或中级职称的,可以享受双肩挑待遇,均不占专技职称比例指标,按岗位聘任条件评级
2、岗位聘用的形式。首次岗位设置,按照目前事业单位设定的岗位和事业人员的现有状况,采取三种方式相结合,实行岗位聘用;一是保持原有的岗位聘用;二是岗位转换,即将工资原定为管理工资系列的专技人员转换为专业技术工资系列,部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管理岗位职责;三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之间实行量化分级考核,各职称分别按得分排名情况进入本职称较高级别岗位。
3、在首次岗位设置时,本单位在编在册正式人员根据其现任职务等级进入相应的岗位等级,对现有人员达不到核准岗位结构比例的,根据本单位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情况逐年到位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平稳入轨原则,岗位设置三年一评定,如期间各职称有自然减员的空岗,中心领导班子可根据本中心业务工作需要,通过考评合格后上报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
所有人员聘用到各岗位后,签定或变更聘用合同报上级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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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
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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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