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翻,第二页)我早看过,基本上答复的等于没说.大家的意见又没有什么约束力,我不搞检验, 不知是不是有 "检验操作规程规定的时限" 我认为检验报告时限应该有原则性的规定.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的规定就很好,可操作,也避免了检验科和其他科室之间的争执.可是现在对疾控没作用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二十七条 检验者应在收到样品检验通知单后,十五日内出具食品卫生检验报告,对中毒食品或可能引起中毒的食品的检验,应在五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特殊情况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报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对防疫站有效,对疾控没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