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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 [分享]2007年免疫预防工作计划

[免疫规划] [分享]2007年免疫预防工作计划

2007年免疫预防工作计划

为持续推进我市免疫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降低疫苗针对性疾病的发生,保证免疫预防接种的安全有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本地2007年度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计划和保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序地发展。

一、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加强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工作。提高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流动儿童常规免疫工作,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强化乙型肝炎的防治工作,落实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保持脊髓灰质炎、乙肝、麻疹等疾病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和高敏感性,进一步完善乙脑、流脑监测系统;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常规免疫监测计算机网络报告。

二、工作指标

1.保持高水平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1)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儿童五苗接种率达到90%

2)以市为单位,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75%

3)以市为单位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2%以下。

42002年后出生未接种乙肝疫苗儿童乙肝疫苗补种率>95%

5)以市为单位,规范化接种门诊的覆盖率达100%。

2.做好AFP和麻疹监测工作,完成高危地区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和部分地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1AFP和麻疹监测指标达到卫生部的要求。

2)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脊灰野病毒输入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事件。

3)麻疹发病率低于3/10万。

3、建立健全乙肝、乙脑、流脑监测系统。

利用现有的免疫规划监测网络,初步建立市、县(区)二级乙肝、乙脑和流脑监测系统,并形成统一方法、统一试剂、统一标准的市两级实验室监测网络。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1.认真宣传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和接种质量。

1)继续争取各级政府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有关财政经费,包括冷链建设和运行经费、督导培训等工作经费、接种劳务补助经费等。

2)进一步加强和指导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的建设,全市完成乡级及以上规范化门诊建设工作,对各地上报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进行抽样检查。

3)实施安全有效接种。要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简称《规范》)和省卫生厅的有关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要按照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进行接种,既要禁止儿童的多次重复接种,又要避免超生和流动等儿童的漏种。

4)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组织实施卫生部以家庭为单位的儿童免疫信息个案化管理信息系统

5)按照省卫生厅和教育厅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6)在全市范围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

7)继续开展各级免疫规划技术骨干力量的培训,采取省培训市县两级、县培训乡村两级的形式,重点培训《条例》及《规范》等配套规章制度。

8)加强疫苗管理,确保疫苗的质量。按照接种计划,逐级分发疫苗。疫苗在储存、运输和使用现场时必须冷藏,所有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要做到专帐管理,出入库登记项目齐全,日清月结,杜绝过期、失效疫苗的使用。

9)规范资料管理。各级使用的免疫规划相关资料,全市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统一使用,各地自行印制的相应资料在今年停止使用。

10)严格按照2007年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计划,开展第一类疫苗接种。接种工作要实行严格的门诊日志制度,对接种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2、维持无脊灰工作

1)继续开展脊灰强化免疫活动。根据2007年的AFP监测和常规免疫工作等情况,确定强化免疫活动的范围,适时实施。

2)加强AFP监测。重点做好:

及时报告和调查病例;

保证合格大便标本的采集率,及时并按要求运送标本;

加强实验室检测工作,按时报告检测结果;

对高危病例及时开展调查,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的扩散;

按时召开市级专家诊断小组工作会,对病例进行分类。

3、加强乙肝防治工作,做好GAVI项目工作。

1)按照《2007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及本市实施方案,做好免疫预防、监测、宣传动员、培训等工作。

2)对200211日以来出生、未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予以查漏补种

3)对15岁以下儿童新发病例,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工作

4)认真组织实施GAVI项目,开展经常性的督导工作。

4、加强麻疹控制工作,降低麻疹发病率

1)启动实施《2006-2012年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必要时,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2)加强麻疹监测。

及时报告病例并及时开展调查工作

保证合格标本的采集率,及时并按要求运送标本

加强实验室检测工作,按时报告检测结果。

要对暴发疫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3)建立市级麻疹实验室网络。

5、认真组织,积极稳妥开展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健全流脑和乙脑的监测工作。

1)根据疫情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严格按照自费自愿原则开展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加强疫苗和接种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疫苗供应工作,严格按照疫苗接种对象、程序、剂量和储存运输的温度等要求进行安全有效接种,增强预防和控制相应疾病的效果。

2)加快市级实验室建设工作。

6、开展督导和综合考核工作。

1)免疫预防工作薄弱地区,要对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认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于免疫空白地区,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年中市组织督导组,对重点县(区)进行综合督导。

3)年终开展一次全市免疫预防综合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有:《条例》落实情况、管理、监测、接种计划执行情况和接种率等。

7、建立对疫情暴发和异常反应等突发事件快速反应的机制。

针对疾病的暴发、危重病例的发生,尤其是接种副反应的出现,各地要有足够的警惕,快速反应,及时处理,阻断传染病的传播和制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市本级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开展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免疫规划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全市免疫规划实施水平。加强对全市免疫规划工作支持和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免疫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各地开展常规接种率、安全注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疫苗分发的监测、分析、评价、反馈等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中央补助公共卫生免疫规划项目,进一步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全市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对接种一类疫苗免费政策等各项要求;制定、下发2007年第一类疫苗和国家级扶贫县AD注射器的采购、分发计划;统一印发免疫规划统计表格等资料,指导各地做好资料管理。

(三)继续保持全市无脊灰状态。做好AFP监测工作,对各级报告的AFP病例进行分析、评价、反馈;每季度开展一次市级专家参加的AFP病例分类;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开展强化免疫的建议;按时递交全市保持无脊灰年度进展报告。

(四)加强乙肝、两脑和麻疹控制。加大对200211日以来出生、未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查漏补种工作;做好GAVI项目,并组织2GAVI项目的督导工作。做好乙脑、流脑、麻疹监测工作,对各级报告的病例进行分析、评价、反馈。

(五)检查、督导与评估考核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基层免疫规划工作定期检查,全年组织2次以上免疫规划督导工作。同时,参与并指导较大的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爆发流行和重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工作。

永远有多远,爱就有多深,祝福永远。永远永远,永永远远! 防柳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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