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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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
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与管理技术指南(试行)
一、目的
为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继续科学、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二、适用对象
(一)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仅有一般性流感症状,包括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无下呼吸道感染,无其他并发症,非流感高危人群。
流感高危人群是指易发生严重并发症甚至死亡的人群,包括:
1、5岁以下儿童(2岁以下者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
3、妊娠妇女;
4、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5、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二)其他流感样轻症患者: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病例中未经实验室确诊的其他流感样病例,仅有一般性流感症状,包括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无下呼吸道感染,无其他并发症。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治疗与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成立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病例的诊断和分类;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职责。
(二)医疗救治机构
各市、县(市、区)甲型H1N1流感定点收治医院负责做好住院病例的接收和救治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本辖区内轻症患者的居家治疗、随访和社区管理工作,及时报送患者救治信息;协助上级卫生部门指导居家治疗患者及相关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措施;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知晓率;各定点观察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门观察室,落实患者诊疗的隔离观察措施。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对流感样病例聚集性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为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市级疾控机构负责对医疗救治机构送检、聚集性疫情调查采集的流感样病例标本进行实验检测确诊。
(四)其它部门
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制工作。学校(尤其是高校)、企事业单位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原则上由学校、企事业单位设置固定隔离观察点,供轻症患者居家治疗和密切接触者居家观察;如单位没有条件开展上述工作,则由地方政府指定的其它部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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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9-1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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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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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长路远,纷繁诱惑多。人,作为微小而孤独的个体,在人生的选择题前,无可避免地徘徊起来。在一个又一个渡口上,在一次又一次险象中,人,究竟能选择什么,该选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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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9-9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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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向上,天天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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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9-9-9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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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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