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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门诊] 乡镇防保站各种工作制度

疫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区疾病控制中心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密码要一个月更换一次。
10、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加强疫情报告工作管理,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设立疫情报告管理室,固定专用微机和设备用于网络直报工作。
2、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防保科(站)负责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临床科室、化验室、放射室等要按要求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或圆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疫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1、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有关科室接诊传染病患者时,首先进行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两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在24个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6、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7、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8、每月将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上报。

四、疫情报告卡片工作流程

(1)管理人员每天两次到相关科室收集传染病卡片

(2)审核卡片的完整性、准确性

(3)登记传染病卡片

(4)录入卡片,进行网络直报

(5)定期查重卡片及时订正卡片

(6)制作卡片电子文档保存疫情资料

五、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1、加强网络直报工作管理,成立网络直报管理组织,建立网络直报室,固定专用微机和设备用于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疫情管理人员定期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审核后发现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将审核后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时限及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3、已报告病例如果诊断发生变更、死亡时,责任报告人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4、严格保护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5、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6、网络直报人员应经常对直报网络进行维护,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7、严格保密制度,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要妥善保管。密码要经常变换,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
8、疫情管理人员应每月对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形成信息上报。
六、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传染病报告情况的检查。
2、自查的范围包括院内所有可能接诊传染病的科室及检验室、放射科等。有管理职能的乡级单位还包括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抽查。
3、重点自查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和处置等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迟报、漏报等现象。
4、建立自查登记本,每次自查情况要按自查时间、科室、存在问题、参加人员等项进行登记。自查情况及时反馈相关科室和单位。
5、疫情管理人员对传染病报告卡填报中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后作为自查内容存档备查。
6、自查情况定期在院内会议或工作例会上通报,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七、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专项奖,凡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先进的科室,给予3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给予100元奖励。
3、凡迟报、漏报者,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迟报1例给予20元处罚,漏报1例给予50元处罚,同时扣除科室目标管理分值1分和2分。
4、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漏报1例,对责任科室(医务科、防保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5、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给予责任人员500-1000元处罚,并通报批评,同时扣除科室目标管理分值5分。
6、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八、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院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院及辖区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管理工作。各有关科室和人员按相关规定,负责疫情的报告和相关处置。
2、疫情报告管理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制,即:院领导负领导责任,主管科室长(站长)负管理责任,具体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
3、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相关科室和人员及时更正,并可依照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4、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情节轻微的,除按奖惩规定进行处理外,主管科室长和直接责任人应写出书面检查并在科室会议上作检查。情节严重,造成传染病疫情暴发或传播的,依法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
九、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制度
1、院内成立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专题培训。
2、对全体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重点传染病防治、诊断标准及国家传染病防治方案和政策。
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实行培训上岗制度,即凡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经过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理。

十、医院门诊日志登记及疫情报告制度
1、院内所有门诊科室均要建立完善的门诊日志,按要求详细登记接诊病人情况。
2、门诊日志要按照日志规定的项目填写,填写要详细、齐全,内容要真实可靠。
3、对门诊日志上登记需上报的传染病要做出明显标志,疫情上报后,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要加盖“疫情已报”章。
4、对疑似传染病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要登记其具体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等),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要经常核查所登记的门诊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补充、改正。
6、年度结束后,对全年的门诊日志核查无误后,按规定要求存入资料室,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7、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制度,对发现的传染病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进行报告,并做好相关处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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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微笑lily 于 2009-7-21 22:11 编辑

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乡村医生例会工作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乡村医生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二、每月5日为工作例会时间,上午9时准时开会,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三、按时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有事提前请假,并写出假条,下次例会时带来。
四、遵守会议纪律,开会期间严禁大声喧哗、交头接耳,禁止吸烟。
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贯彻执行。

二、家  长  须  知
欢迎您和您的小宝宝来到我们预防接种门诊!为合理安排您小宝宝的预防接种工作,保证您的小宝宝得到科学有效的疫苗接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自觉遵守工作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二、每月的@@@@是预防接种日,您可以按预约时间来为宝宝接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来,您可以推迟1-4周,并不影响您宝宝的接种质量。
三、按照国家规定,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应尽早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接种疫苗的凭证,每次来门诊时必须携带本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应妥善保管。
四、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应及时补办。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
五、您(儿童监护人)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尤其是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严重疾病、过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种疫苗后有严重不良反应、神经系统疾病等情况。
六、无论是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儿童,均可享受国家一类疫苗免费政策,均可得到有效疫苗接种。
七、接种疫苗后,需在接种场所休息15-30分钟方可离开。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工作人员。
服务咨询电话@@@@@@@
三、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四、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五、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六、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七、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
八、普及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九、正确使用和保养微机,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四、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专人管理,严格疫苗购入渠道,按时上报疫苗使用计划。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有关疫苗储存、运输的温度要求,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储存和运输。
三、疫苗应按照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存放要整齐,疫苗之间要留出冷气循环通道。应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原则分发和使用疫苗,严禁过期失效。
四、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区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五、储存的疫苗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六、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七、应建立疫苗使用专帐,及时将疫苗购入、使用情况记入专帐,做到帐苗相符。
八、采用温度计对冰箱(包括普通冰箱、冰衬冰箱、低温冰箱)进行温度监测。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
九、冷链设备应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专人管理,建档建账。
十、定期对冷链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冷冻室结霜超过5毫米时要及时除霜;冷藏箱和冷背包每次使用后应及时取出冰排擦拭干净,保持内外干燥清洁;冰排用后应及时把水倒出清洗干净、晾干后与冷藏箱(包)分开存放。
十一、冷链设备专物专用,严禁挪作它用或存放其它物品。

五、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及回收销毁制度

一、预防接种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按照预防接种对象数,及时统计一次性注射器使用量并上报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一次性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购入时必须索取三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
三、建立一次性注射器购入使用专账,专账应载明产品名称、规格或型号、数量、批号、效期、经手人。
四、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前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包装破损或过期失效则不得使用。
五、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不得回套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器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回收毁形由专人进行,并做好回收毁形记录。
六、一次性注射器用后必须进行回收毁形处理,严禁乱丢乱放,更不能将一次性注射器当作废品处理或变卖。
七、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物带回集中处理。

六、预防接种体检与筛查登记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应设立专门预检筛查室,固定有内科或儿科诊治经验的医生负责儿童预防接种前体检工作。
    二、建立预检登记本,对预检情况及时予以登记。
    三、预检前要核对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
    五、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告知家长
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六、凡本次可以接种者,告知家长接种疫苗的种类、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反应及注意事项等。
  七、开展儿童预防接种知识及常见病防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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