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管控两难问题疫苗事件之后,全国的疫苗流通管理体系正处在进退两难的煎熬之中。
5月中旬,河南省一些疫苗经营企业向省内多个部门申诉,河南今年年初公布的2010年度二类疫苗招标政策存在歧视。按照省的加价政策,如果各接种站经过疾控渠道采购疫苗,将获得更高的利润回馈。这一政策变相排挤了疫苗经营企业的生存空间。
无独有偶,今年3月底,也就是疫苗事件曝光之后,湖北也适时推出了“2010年疫苗新政”,要求全省二类疫苗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压缩各县市的自由裁量权。
种种迹象表明,疫苗流通领域的市场化探索逐步被叫停,如何管控疫苗成为一个新的命题。
一纸空文?
今年6月1日,是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实施五周年的日子。一位疫苗生产企业负责人打趣地说:“怎么?你还想纪念一下吗?”
的确,五周岁生日尚未到来,《条例》就面临名存实亡的危机,开始“纪念”并不过分。
5年前,《条例》甫一公布之时,市场就给予了强烈期待。甚至有媒体盛赞称,我国疫苗市场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控制的局面将彻底结束,疫苗流通渠道将产生巨大变革。
《条例》里面第十五条的规定则明确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
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二类疫苗,这条法规被认为吹响了结束疾控体系垄断疫苗流通的号角。
上世纪80年代之前,如医疗体系一样,疾控体系也享受着旱涝保收式的生活。但随着国家对医疗系统投入的逐步减少,疾控防疫部门也不得不面向市场自筹资金。上述疫苗企业负责人介绍:“从那时候起,疾控体系的生存状态就是靠着二类疫苗,这是它们唯一的利润点。”
二类疫苗是国家免疫计划外的疫苗,接种者需付费,因此各类防疫站都进行了大力的推广。尤其是随着人民生活改善后狗的饲养增加,狂犬疫苗更是成了当时以致现在的紧俏商品。同那个时代很多商品一样,市场上开始出现疫苗贩子。
国药控股高级研究员干荣富告诉记者:“‘苗贩子’的说法由此而来。与药贩子不同,苗贩子的利润空间更大,因为疫苗价格中隐藏的灰色地带更多。”
第一轮统购统销由此而生。2000年,广东省卫生厅就发文规定全省各地疫苗统一由省疾控中心向生产商采购,再逐级向市、区、县疾控系统供应,率先建立起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
2005年《条例》的颁布正是试图打破这种垄断,但实际的执行效果却令人惊讶。
华兰生物北京办事处主任杨勇告诉记者:“疫苗流通是一个地区一个做法,至少在北京是没有流通企业参与的,我们所有产品都直接供给北京市疾控中心。”
国药控股是2006年6月9日获得上海市药监局批复,获准经营二类疫苗的。作为国内最大最规范的流通企业,干荣富告诉记者:“国控参与疫苗流通很少,只是在去年中生集团并入国药集团之后,才开始了一些服务,但也仅限于从企业转送到疾控系统的过程。”
江苏医药流通龙头南京医药也碰到这样的尴尬。2006年4月25日获得疫苗经营资格后,参与一直很少。南京医药副总经理蒋晓军表示:“接种站传统意义上是疾控系统的下游,外面企业能参与的空间很小。它们不让你做有什么办法?”
上述疫苗企业负责人说到了一些内情:“医药流通企业通常跟药监系统关系密切,但疫苗是归疾控系统管理的,两机构同属卫生部门之下,地位相当。因此相互很难统一。”
而生产企业为了不得罪疾控系统,往往也不会较真。上述负责人就说:“我们的产品从不通过代理商,都是交给疾控部门的,我们不会为了增加利润而和代理商合作。”
至此,《条例》中市场放开的规定在大部分市场上实际已经成一纸空文。
规范之名由此看来,河南省的做法颇具依据,只不过把现状挑明而已。
多个省份回归集中体制,名义上以保障疫苗流通安全为由,但背后隐藏的却是不肯放弃的经济利益。
干荣富表示:“历史上疾控系统在疫苗使用上的权力就很大,集中管理之后运输和储运全部由系统内进行,确实是规范了很多。”
但是这种规范是以低效率和高成本来维持的。以当时的价格标准为例,疫苗销售价和出厂价之间普遍存在约40元的价差。2006年,国家药监局南方药物经济研究所曾有数据指出:零售价为155元的狂犬疫苗实际上20元就可拿到货;国产流感裂解疫苗,出厂价一般在25元左右,零售价为70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