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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2005年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儿童健康。”大家跟贴提供

[讨论]2005年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主题“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儿童健康。”大家跟贴提供

“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儿童健康。”

这是卫生部近日确定的今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4月25日)活动主题,并要求各地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及即将颁布实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为主线, 进行全民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免疫规划是预防疾病和保护儿童健康的有效手段,倡导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创 造良好的预防接种工作环境。

卫生部强调,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协同当地教育部门,查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开展补证和 补种工作,以后逐步建立和健全此项制度。各地要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要将流动儿童的常规免疫接种纳入当地

卫生部门的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好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工作。各地还要发动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包括乡村级从事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在农村地区,特别在边远、贫困、城乡结合部等既往预防接种工作薄弱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预防接种知识问答

为什么要进行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俗称打预防针)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制度,旨在通过接种疫苗,预防相应的传染病,保护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通过有计划的预防接种,使天花得以在全球被消灭,脊灰(小儿麻痹症)也将被消灭,麻疹等其它曾严重危胁儿童生命健康的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预防接种是控制相应传染病最有效、最方便、最经济的手段,因而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如何办理预防接种登记手续? 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家长应带孩子直接到当地卫生院防保科(接种门诊)进行登记和接种,留下详细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今后则按预约日期或通知日期,按时来院接种。 登记时一般需同时办理计划免疫保偿手续。参加保偿后,我们有义务及时为孩子提供安全、有效的疫苗接种,接种四苗(指卡介苗、脊灰糖丸、百白破、麻疹疫苗)时不再另行收费,如在保偿期内确实发生相应的疾病,将按合同规定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外来儿童如何在本市接种疫苗? 如果您来自外地,带有7周岁以下的孩子,并且将在这里居住3个月以上,那么,为了孩子的健康,我们希望您能主动到居住地卫生院(太平为中医院)防保科来办理预防接种手续。 办理手续时,最好能带上原籍卫生部门发的预防接种证,以便了解过去接种的情况,如果没带上接种证,医生也会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确定适当的接种方案。

哪些孩子不能接种疫苗? 各种疫苗生产出来都是经过严格检验"安全有效"的,但由于各人的体质不尽相同,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反应轻重也有所不同。为减少或减轻接种反应,在接种前掌握儿童体质情况,如发现儿童有过敏史,有癫痫(羊癫疯)等脑病史,或有免疫缺陷症(疫苗接种后体内不能产生免疫力)等“禁忌症”,就不能接种。如儿童患有湿疹、疥疮等皮肤病,正在发高烧,患有其它疾病尚未痊愈,营养不良,体弱等,暂时也不要接种,等恢复健康以后再接种。

预防接种前后应注意哪些问题? 1 接种前,家长可给孩子洗一次澡,保持接种部位皮肤清洁。换上宽松柔软的内衣,向医生说清孩子健康状况,经医生检查认为没有接种“禁忌症”方可接种。 2 接种完毕,应在接种场所观察15-30分钟,无反应再离开医院。 3 服脊灰糖丸后,半小时内不宜进食热食及哺乳。 4 接种疫苗后,少数儿童接种局部会出现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有些疫苗接种后还会出现硬结,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待其自行消退。出现硬结可采用热敷的方法加快消散,用适宜温度的干净毛巾,每天3-5次,每次15-20分钟。 5 接种卡介苗后3-4星期,接种处会出现红肿,逐渐形成一个小脓疱,并自行溃破,流出一些分泌物,以后溃破处结成痂皮后自行脱落,留有一小疤痕,这是接种卡介苗后的正常反应,不必惊慌。 6 极少数人接种后可能出现高热,接种手臂红肿、发热、全身性皮疹等过敏反应以及其它情况,应及时向防保科人员咨询,采取相应的措施。

预防接种证有什么重要作用?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免疫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及时向预防接种单位申请办理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安排补种。家长要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并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受疫苗接种。如儿童未完成规定的免疫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计划免疫接种门诊(点)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保管好接种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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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证--儿童健康的身份证

预防接种证--儿童健康的身份证

  使用疫苗进行预防接种是控制传染病发生与流行,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新中国成立前,经济凋敝,科学文化落后,人民生活贫困,当时生产的疫苗品种少、产量低、价格昂贵。霍乱流行时,一张注射证也成了官员诈骗钱财的手段;白喉流行之日,白喉抗毒素奇货可居,金条论价;天花流行之年,牛痘苗无处可觅,斗米颗痘,广大劳动人民根本无法接种疫苗,各种传染病在全国各地反复流行。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十分关心人民疾苦,重视预防接种工作。通过在全国普种牛痘苗和其它疫苗,于1961年(比全球提前17年)消灭了天花,其它传染病也得到有效控制。1978年,我国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在全国推行儿童计划免疫,广大儿童及时得到接种疫苗的保护,过去肆虐儿童健康,为儿童死亡和残疾主要原因的麻疹、白喉、百日咳等得到有效控制,并于2000年达到无脊髓灰质炎区的目标。

  我国每年约有新出生儿童1 600万,计划免疫工作始终面临着从“零”开始的挑战。儿童权利优先,是全社会的共识;接种疫苗,是每个孩子的权利,也是儿童健康和家庭幸福的保障。预防接种证是儿童接种疫苗的凭证,也是儿童入托、入学和成年后就业、出国的健康身份证,为此,1984年,卫生部、教育部和全国妇联联合下发《关于试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的通知》,要求儿童在办理入托、入学时,必须持符合规定、记录完整的预防接种证;无证或未按规定接种者,必须进行补种,否则不准入托、入学。200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20年来,全国各地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对保证每个儿童都能接种疫苗起到很大作用。但是,有些地区儿童建证率较低,许多儿童不能得到接种疫苗的保护,而发生疫苗针对疾病。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主动给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是家长的义务,建立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证是法律赋予卫生和教育部门的职责。儿童家长和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应共同配合做好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的工作。家长要在儿童出生1个月内,主动到当地接种单位办理,每次带儿童接种时要携带预防接种证,并妥善保存;接种单位要及时给新生儿、流动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做好接种记录。对丢失预防接种证者要及时补办和补种疫苗。教育部门在儿童入托、入学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无证或未按规定接种者,必须进行补种后,才能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我国实行的是小学义务教育、普及中等教育的方针,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对于保证每个儿童都能接种疫苗,提高接种率,使疫苗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中发生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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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儿童父母们: 首先恭喜你们的小宝宝健康诞生!

家长们,婴幼时期的孩子象一株柔弱的小草,不可避免的要经受来自然界各种疾病的侵袭。每一成长过程既要藉以充足的阳光、空气、养分,也要促其适应自然和抵御疾病的能力。进入预防医学高度发展的时期,人工接种疫苗,使人体自动产生针对传染病的免疫力已成为广为应用的现实。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在70年代初期,亚、非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还未包括中国数字)每年出生婴儿超过8000万,但接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和结核免疫的儿童还不到10%,因上述六种传染病每年要死亡500万儿童,同时还有500万儿童因上述疾病留下失明、瘫痪等后遗症。而自1974年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决议,正式提出开始全面实施扩大免疫规划(EPI)之后,不但使人类深恶痛绝的天花得以消灭,上述六种传染病的发病率也在很多国家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我国政府历来非常关心人民的健康事业,建国之初便制定了"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每年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服务于儿童预防保健工作,并以法律(《传染病防治法》)形式规定:"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设立预防保健组织或者人员,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传染病防治、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同时,我国也开始实行凭预防接种证办理入户、入托、入学、入伍乃至出入国手续的措施。作为家长,理所当然地要担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与义务,及时为孩子办理预防接种证,适时持证带孩子到指定接种门诊接受卡介苗、小儿麻痹糖丸疫苗、百白破混合制剂、麻疹疫苗、流行性脑膜炎菌苗、乙型脑炎疫苗、乙型肝炎疫苗等的接种,以确保孩子不发生这些相应的传染病。可以预见,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发展,以人工免疫防病的范围必将逐步扩大。我国目前采取的有计划按规定程序的预防接种被称为计划免疫,为了从领导、组织、实施等方面强化这项工作,国家和各级政府陆续颁发了有关法规性文件(如卫生部《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制订了不同阶段的达标规划,号召和动员全社会都来支持、参与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免疫--每个儿童的一个机会"。让我们共同努力,负起使每个孩子都能获得免疫保护的责任,做到不错不漏不重,让株株幼苗茁壮成长!

祝每个家庭永远快乐,生气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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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须知

为了被接种者的健康,提高接种的安全性,保证接种的最佳效果。请各位家长和被接种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儿童须凭免疫接种证,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

二、请按顺序进行接种,不必拥挤。

三、接种前应向医生说明的情况:

1、是否有各种原因引起的发热;

2、是否患有哮喘、风疹块、湿疹及急性传染病;或患有心脏病、肾炎、肝炎、肺结核等疾病;

3、是否有疫苗过敏史或过敏体质;

4、是否有免疫缺陷或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5、近期是否进行过其他生物制品的接种;

6、是否正在服药、打针或输液等;

7、是否由于上次接种某种疫苗而引起的较为严重的反应,如高热、过敏反应、局部大面积红肿等;

8、是否有过抽搐或任何一种神经系统问题(如癫痫、癔病、脑炎后遗症)。

四、接种时须知事项:

充分暴露注射部位,减少挣扎、晃动,以减轻疼痛和局部反应。

五、接种后须知事项:

1、在接种现场停留15~30分钟,观察被接种者是否有不适反应。

2、卡介苗在接种后2~4周局部会出现硬结、红肿、甚至化脓,继而破溃,最后形成疤痕均属正常反应,不需处理。

3、在服脊灰疫苗(小麻糖丸疫苗)时应注意:

⑴必须空腹,即刻服下,不得带回。

⑵对于较难喂养的儿童可用凉开水于汤匙碾碎,调成糊状,慢慢送入服下;不得用温、热开水或奶水喂服,服前半小时内及服完一个小时内不得喂饲各种温、热食物和奶水等。

⑶凡吐出者均要补服。

4、在接种“百白破”三联混合疫苗、狂犬疫苗等难吸收疫苗后,少数人数日内可能出现局部红肿、疼痛、发痒;接种局部出现硬结;全身微热、倦怠、烦燥不安等症状,以上均属疫苗的正常反应特性,不需处理,

5、接种后如出现严重反应,不要自行处理,应咨询实施接种的医生,采取相应措施。

6、在离开接种点时,应检查是否已经预约下一次的接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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