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这个条例很废,以前的流通渠道非常好, 也没出问题,质量等等都很放心。现在二类苗都给商业管了,药监局有那么多的人员去检查千百万家的企业吗??????那些可以经营的批发企业真的可以做到符合疫苗流通环节条件吗??? 他们提供的疫苗,我如果是使用者, 我很不放心, 。以前的流通办法就是一条链, 多好管理啊,如果你药监局想管理也可以去看一下的呀,为什么为了管一下就把好端端的事情搞乱了??????? 悲。我反对条例,二类苗给商业化是出于什么目的???????市场化了就真的可以让百姓受惠了吗??如果是害怕独家龚断, 政府完全可以把疫苗价格限制的呀。何必要用商业化来玩弄疫苗的质量保障??????????/ 如有不当只是个人观点,紧供笑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