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相关领导、办公室、传染病信息管理、传染病监测、传染病防制等有关行政、专业人员。 2.2 信息管理 2.2.1 信息收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的责任报告人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后,根据诊断结果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采供血机构、医学检验机构、妇幼保健站及健康体检过程中检测出《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规定的传染病病原阳性病例时,按病原携带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 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时,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当地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后进行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在发现法定传染病后立即填写报告卡,报告病人发现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部队医疗卫生机构向地方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发现地方传染病病人时,根据诊断结果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按专病管理的传染病,除传染病报告卡规定外的其它信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报告、管理的地方性传染病,可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报告。(与规范对应) 2.2.2 信息报告 (1)内容 传染病病人信息是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必须收集的重要信息之一。目前我国传染病病人信息报告主要通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下简称传染病报告卡),并通过国家网络直报系统收集传染病病例的个案信息。传染病病人的基本特征、发病或死亡、诊断、属地、报告等相关信息,以报告卡为载体进行记录,满足对病例进行人群、时间、地区分布统计的需求以及对病例进行追踪、核实、随访等管 理需要。 法定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人,利用传染病报告卡对相关情况进行记录,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网络进行实时报告,以便《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监测、预测、预警和统计、分析。 报告病种包括:法定传染病,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它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填报时按以下要求进行: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卡片编号:由责任报告单位按年度编制填写。 报卡类别: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病例直接标识“初次报告”。对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在订正诊断或死亡发生时,必须再次填报,标识“订正报告”;其中,死亡病例的报告须是因患传染病死亡的病例,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其它慢性疾病死亡时不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性病/AIDS病例等在网络直报时,可填写报告单位能识别的代号)。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 性别:填写社会性别。 出生日期: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其中,不满1个月的新生儿不填写出生日期。 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 工作单位:指工厂、学校、托儿所、办公室等等。填写患者发病时的工作单位;学生请详填学校(含幼儿园)及班级名称。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电话。 病例属于:用于标识不同属地病例发病时居住地址的所属县(区)与报告单位所属县(区)的相对关系。在相应的类别前划“√”。 现住地址: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不一定是户籍所在地址。应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病例如在一个城市内有一处以上住址时,应填写患病期间能上门随访到的住址。 相对于报告单位所在县(区)而言,“病例属于”及“现住地址”的填写规则如下: ①选择本县(区):病例来自本县区,发病时的现住地址为本县(区),现住地址 的填写同样选择本县(区)。 ②选择本市其它县(区):病例来自于本市其它县(区),发病时的现住地址为本县(区),现住地址的填写同样选择本县(区);病例来自于本市其他县(区),发病时的现住地址也为本市其他县(区)(如专程来就诊病例),现住地址的填写为本市其他县(区)的详细地址。 ③选择本省其它地(市):病例来自于本省其它地(市),发病时的现住地址为报告单位所在县(区),现住地址的填写同样选择本县(区);病例来自于本省其他地(市),发病时的现住地址也为本省其他地(市)(如专程来就诊病例),现住地址的填写为本省其他地(市)县(区)的详细地址。 ④选择其它省:病例来自于其他省,发病时的现住地址为本县区,现住地址的填写同样选择本县(区);病例来自于其他省,发病时的现住地址也为其他省(如专程来就诊病例),现住地址的填写为其他省县(区)的详细地址。 ⑤选择港澳台:病例来自于港澳台,发病时的现住地址为本县区,现住地址的填写同样选择本县(区);病例来自于港澳台,发病时的现住地址也为港澳台(如专程来就诊病例),现住地址的填写为港澳台县(区)的详细地址。 ⑥选择外籍:病例来自于外籍,发病时的现住地址为本县区,现住地址的填写同样选择本县(区);病例来自于外籍,发病时的现住地址也为外籍(如专程来就诊病例),现住地址的填写为外籍县(区)的详细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划“√”。选择职业的目的是为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 染病高发人群,以便管理。 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①选择主要职业;②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人员,而不填工人或公共场所服务员。 未列入本卡的职业须填写在“其他”项中,如警察、飞行员、军人等。有些特殊人群如劳教人员、和尚、道士和乞丐等,虽不属职业,也可填写在“其他”项中。个体经营者应根据其经营活动的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 为配合儿童保健管理工作,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职业按以下方式选择:①出生场所为医院时选择“其它”;②出生在其它场所时选择“散居儿童”。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划“√”。乙肝、血吸虫病例根据所作出的“急性”或“慢性”诊断进行相应的填写;对“急性”或“慢性”诊断不明确的,可不填写,按“未分类”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