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免疫规划] [贴图][原创]河北省县级狂犬疫苗市场营销管理模式初探

讨论五:

疾控中心内部人员私自出售或倒卖狂苗是各地疾控中心领导最为头疼的问题,对保偿单进行编号,就可以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

假设A为疾控中心职工,由于工作原因,他可以接触到防伪标志和保偿单,并能够购进产地、批号与疾控中心相同的狂苗。由于零售时需要给暴露者开据保偿单(由于平时宣传到位,多数暴露者会主动索取),而保偿单编号就成了他无法超越的障碍,因为保偿单不能编重号,如果保偿单出现重号,等暴露者来做检验时,就有可能在其它工作人面前“穿帮”(暴露者来做检验时,工作人员要将暴露者手中的底联与寄上来的上联核对)。如果是重新编一个新的编号,那被发现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如果在狂犬病门诊张贴大型警示或提醒类标语,效果会更加明显。如:“购买或注射狂犬疫苗后,请立即向工作人员索要保偿单!”

TOP

6、综合宣传:狂犬疫苗的市场营销管理模式是借鉴了商业动作模式发展来的,但狂苗疫苗销售绝对不是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所以,我们不主张以电视或报纸等形式进行狂犬疫苗的宣传。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在《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封底,印制相应的内容进行宣传。我市每年接种证用量约5000个,按每个0.4元计算,共需投入2000元人民币。接种证的利用率是很高的,家长在有意无意中,就接受了狂犬病知识的教育。这2000元,应该是很超值的。

附图:接种证封底内容

TOP

讨论六:

狂犬疫苗的市场营销策略的重点之一,是制订一个科学合理的价格体系,使各级都有一个合理的利润空间,并尽可能向基层倾斜。

开始阶段,属于市场争夺阶段,疾控中心为了与乡镇卫生院争夺市场,实行农村包围乡镇的策略。疾控中心向各接种点(不分乡级和村级)均按180元/人份供应疫苗,零售价格统一定为230元。时间大约维持一年。

中期阶段,属于市场初步规范阶段,经1~2年观察,市场表现良好、销量显著、经多次核查无不良记录的部分乡镇卫生院,可将疫苗的批发价格下调到170元/人份,以示鼓励。

后期,即市场规范阶段,对模范执行市场营销政策的乡镇卫生院,除按170元/人份的价格供应疫苗外,将所辖区域范围内的所有疫苗直销点也划归其管理,以上直销点按185元/人份的价格从乡镇卫生院购入狂苗。

由于保偿单编号的制约,即使各疫苗直销点存在这样的批发差价,也没有引起太大的混乱,只有极个别地方发生过疫苗串货现象。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