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狂犬病(Rabies)又称疯狗病,是由弹状病毒科的狂犬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急性传染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为乙类传染病。人一旦发病,没有有效的临床治疗方法,几乎100%死亡。暴露后处置是暴露后预防狂犬病的唯一有效手段,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及时、科学和彻底的暴露后预防处置能够避免狂犬病的发生。
2006年10月,卫生部下发了《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为了配合该规范的具体实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编写了本指南,旨在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地进行暴露后预防处置工作,降低狂犬病发生的可能。
本操作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暴露分级的判定、暴露后处置程序、狂犬病疫苗、抗狂犬病血清和免疫球蛋白的使用、暴露前免疫以及狂犬病处置门诊的设置要求等。希望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能够通过本指南掌握狂犬病暴露处置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正确地进行狂犬病预防处置的操作。
由于对狂犬病病毒致病机理以及暴露后处置措施的研究尚存在局限性,故本指南仍有待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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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CDC网站
word版本下载:感谢百脉泉朋友提供的转word换版本(2008年1月1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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