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个问题我们培训时也仔细查找过答案,新《传染病防治法》: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在《释义》中解释为:按照国务院公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公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规定:第十九条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所以本人觉得应以上面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