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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各种传染病的隔离时间

紧急求助各种传染病的隔离时间

紧急求助各种传染病的隔离时间

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与观察期

病名

潜伏期

隔离期

接触者观察及处理

常见 最短至最长

病毒性肝炎

甲型

30d左右

5~45d

自发病之日起3

密切接触者检疫45d,每周检查ALT一次,以便早期发现,观察间可用丙种球蛋白注射:接触后1周内应用有效。

乙型

60~90d

30~ 180d

急性期最好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HBSAg 携带者处理。有HBV复制标志的患者,应调离接触食品、自来水或幼托工作,不能献血。

急性肝炎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45d并进行乙肝疫苗注射,幼托机构发现病人后的观察间,不办理入托、转托手续。 疑诊肝炎的幼托和饮食行业人员,应暂停原工作。

丙型

40d左右

15~ 180d

急性隔离至病情稳定。饮食行业与幼托人员病愈后需HCV R阴转方能恢复工作。

同乙型肝炎。

丁型

重叠感染

混合感染

3~4

6~12

同乙型肝炎

同乙型肝炎

戊型

40d左右

10~75d

自发病之日起3

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60d。丙种球蛋白注射无预防效果。

脊髓灰质炎

5~14d

3~35d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d。第一周为呼吸道及消化道隔离,第二周以后消化道隔离。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0d。观察期可用活疫苗进行快速免疫。

霍乱

1~3d

数小时 至6d

腹泻停止后2d,隔日送大便培养1次,连续3次阴性即可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或疑似患者应医学观察5d,并连续送粪便培养3次,若阴性可解除隔离观察。

细菌性痢疾

1~3d

数小时 至7d

急性期症状消失,粪检阴性后,连续2次粪培养阴性可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7d。饮食行业人员观察间应送粪便培养1次。阴性者解除观察。

伤寒

副伤寒甲、乙 副伤寒丙

8~14d

6~10d

1~3d

3~60d

2~15d

2~15d

临床症状消失后5d起间歇送粪培养2次阴性解除隔离。无培养条件时体温正常15d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伤寒23d,副伤寒15d。饮食行业人员观察期应送粪便培养1次,阴性方能工作。

阿米巴痢疾

7~14d

4d1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找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接触者不隔离,但从事饮食工作者发现本病时,其他人员应作粪检,发现溶组织阿米巴滋养体或包囊 者应调离饮食工作。

流行性感冒

1~3d

数小时 至4d

热退后2d解除隔离。

大流行时集体单位应进行医学观察,出现发热等症状时应早期隔离

病名

潜伏期

隔离期

接触者观察及处理

常见 最短至最长

麻疹

8~12d

6~18d

隔离期自发病之日起至退疹时或出疹后5天。

密切接触者而未进行疫苗接种的儿童医学观察21天,并应用丙球蛋白。曾接受被动免疫者医学观察28天。

猩红热

2~5d

1~12d

发病后6天。

接触儿童作咽试培养,可疑者隔离治疗。

流行性腮腺炎

14~21d

8~30d

隔离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约3周左右。

成人一般不检疫、但幼儿园、托儿所及部队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3周。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3d

1~10d

症状消失后3天,但不少于发病后1周。

医学观察7天,密切接触的儿童可服磺胺或利福平预防。

白喉

2~4d

1~7d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2次鼻咽分泌物培养阴性。

医学观察7天。

百日咳

7~10d

2~20d

痉咳发生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21天,观察观察期间幼儿可用红霉素等预防。

SARS

4~7d

2~21d

隔离期3~4周(待定)

接触者隔离3周、流行期来自疫区人员医学观察2周。

流行性乙型脑炎

10~14d

4~21d

隔离至体温正常。

接触者不检疫。

流行性出血热

7~14d

4~46d

隔离期10

不检疫。

登革热

5~8d

3~19d

隔离起病后7天。

不检疫。

钩端螺旋体病原体

10d左右

2~28d

隔离至治愈。

密切接触者不检疫,但有疫水接触者医学观察2周,观察期间可注射青霉素作预防性治疗。

艾滋病

15~60d

9d10年以上。

HIV感染者及病人均应隔离至病毒或P24核心蛋白从血液中消失。不能献血。

密切接触者或性伴侣应医学观察2年。

狂犬病

4~8

5d10年以上

病程中隔离治疗。

被狂犬或狼咬伤者应进行医学院观察,观察期间应注射免疫血清及狂犬疫苗。

布氏杆菌病

2

7d1年以上

急性期临床症状消失后解除隔离。

不检疫。

鼠疫

腺鼠疫

肺鼠疫

2~4d

1~3d

1~8d

数小时 至3d

腺鼠疫隔离至淋巴结肿大完全消退。肺鼠疫在临床症状消失后,痰连续培养6次阴性,方能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9天。

炭疽

1~5d

12h12d

皮肤炭疽隔离至创口痊愈,痂皮脱落。其他类型患者症状消失后分泌物或排泄物连续培养2次阴性方能解难隔离。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8天。

病名

潜伏期

隔离期

接触者观察及处理

常见 最短至最长

流行性斑疹伤寒

10~12d

5~23d

彻底灭虱后隔离至体温正常后12天。

密切接触者灭虱后医学观察15天。

地方性斑疹伤寒

1~2

4~18d

隔离至症状消失。

不检疫,进入疫区被蜱叮咬者可口服多西环素预防。

淋病

2~10d

患病期间性接触隔离。

对性伴侣进行检查,阳性者进行治疗。

梅毒

2~4

10~90d

不隔离。

性伴侣定期检查观察。

急性出血结膜炎

2~3d

14h~6d

隔离至症状消失。

不检疫。

破伤风

7~14d

2d~数月

不隔离

不检疫。

疟疾

间日疟

三日疟

恶性疟

卵形疟

13~15d

21~30f

7~12d

13~15d

2d~1

14~45d

14~45d

7~15d

病愈后原虫检查阴性解除隔离。

不检疫。

黑热病

3~5

10d~9

隔离至症状消失,原虫检查阴性。

不检疫。

风疹

18d

14~21d

出疹后5天解除

不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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