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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至2012年11月1日前,换发新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我们是县级疾控中心,因为有食品检验任务,也打算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认定证书,但里面要求不能达到,尤其是人员,按认定要求,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检验报告编制人员、复核或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质量技术监督员、内审员、部门技术负责人、质量主管、技术管理者等。而技术管理人员的要求是:应当熟悉业务,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从事食品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
我们检验室共有5人,中级职称1人,本来按原来实验室评审准则要求能达到,现在监督员、内审员、检验报告编制人员、复核或审核人员等也都要中级以上职称,我们县级去哪找这么多的中级职称人员啊?没有人员资质认定如何进行?
各位有没有好的意见,让我们县级如何去完成这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的标准县级疾控能达到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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