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本身就是个大错特错的事?” 我这样理解:在系统中建立公告栏的态度不能含糊。毕竟是一个国家级报告系统,这样的窗口得有象样的门面。真想解决问题的话,得道出所以然,如让报告人员有个报告错误的地方、公告能解答哪方面的问题、谁在负责解答、发布相关公告的权威性、提问题的样式限制、同类问题的收集管理、公告栏以外的相关问题等。 现在还将其留着是让开发人员能和一线操作人员能有个交流沟通解决什么问题的合适场所,将其改名为“信息系统BUG报告栏”会较好,这样还有继续留着的意义。 看了公告栏那张“我的问题提了15天,怎么没人理我”的帖子,才让我想这样的公告栏没多大意思,关了是最好的选择。 [em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