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免费预防接种
项目经费的请示
县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确保国家免疫规划项目免疫接种制度的全面落实,有效预防、控制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广大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疫苗即条例中所指的第一类疫苗包括: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制剂,卡介苗和乙肝疫苗共5种,主要预防相应的麻疹、小儿麻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结核病、乙肝等7种传染病。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还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预防接种经费,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给予适当补助。”结合实际,现就每年预防接种经费和乡村医生补助测算如下:
一、 预防接种补助经费
1.计划免疫冷链系统运转维护费:
⑴ 县级冷链系统运转维护费132000元
⑵ 乡级冷链系统运转维护费26400元
(3)冷链车辆保养、运转维护费29000元
2计划免疫接种器材购置费:
⑴自毁性注射器 8000人×12具×0.7元=67200元
⑵镊子、消毒杯、消毒盘 、安全盒 23000元
3.一次性耗材、接种表册购置费:
⑴酒精、消毒棉签 8000人×2元=16000元
⑵卡证册印制费 8000人×2元=16000元
(3)接种后注射器污物处理费 8000人×1元=8000元
4.疫苗接种异常反映处理费:
县级90000元+乡级70000元=160000元
5.疫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费:
⑴县级12次×2000元=24000元
⑵乡级12次×1500元=18000元
6.健康教育与促进:
⑴县级广播电视 12次×1000元=12000元
⑵县级宣传材料印制 费 11000元
⑶乡级宣传费用 500元×15乡=7500元
7.业务督导、培训和综合评价经费:
⑴县级14次×1000元=14000元
⑵乡级14次×2000元=28000元
以上7项合计:592100元
二、 乡村医生劳务补助费
乡村医生补助费主要用于基层计划免疫人员开展常规免疫接种服务劳务补助费。根据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规定,0-7岁儿童一类疫苗共需常规免疫接种12针(剂)次、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常规免疫剂和强化免疫13剂次,按《省财政厅 省卫生厅关于明确全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规定,每接种1针(剂)次劳务补助费标准2.5元,每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1剂次劳务补助费标准1.0元,全县每年新增适龄儿童约8000人左右,全县乡村医生劳务补助费共需34.4万元。
根据以上综合预算,国家规定的儿童免疫项目,全县每年需预防接种经费和乡村医生误工补助两项共计936100元。该经费是落实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确保全县广大儿童免遭麻疹、结核、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等传染病侵害的根本保证。目前,我县一类疫苗已全部实行免费接种,经费能否及时到位,将直接影响到基层防疫医生的工作积极性,继而影响到一类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如果经费不能保证,乡村接种人员报酬得不到解决,势必引起接种率下降,必然导致麻疹等相应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等一系列连锁反应,给全县广大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此报告如无不当,请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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