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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找农村合作医疗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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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农村合作医疗的改革给广大老百姓带来了切实的利益,参合农民真真切切享受到了实惠和好处,感受到了当党 和 国 家的温暖。但是也不是说农村合作医疗改革尽善尽美,也出现了殛待解决的问题。 但是参合的农民在感受温暖的同时还有那些不方便呢? 下面是我的个人意见,个人的所见所闻,说的不到、不对、甚至错误的地方请管理版块的战友批评。因为我是临床的不是搞管理的,说的不够完美。到这里来发个牢骚而已。 1、农民看病还是不够方便。 我们村子离县医院比较远,真的得了大病、急病的时候,他们还真是顾不上拿医疗证,说实在的有时候连钱都不一定能拿多少,多数时候是身上有多少就掏多少。但是我们这里要求办农合的农民朋友24小时内必须办完农合住院手续,否则自负。你想啊,人家急匆匆来看病,多数是兄弟姐妹都来了。最多有个看家的,回家路又远,送来又来不及,24小时能办完是个困难。可农合不这么认为!!!! 2、什么病能报销?怎么报销?不知道! 原因宣传力度不够。我们县里到现在还有多数乡村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甚至不知道这回事。 农村里多数都有小门诊,头痛脑热的都在这里拿了药,小孩拉肚子也是一样。只有地了大病才进医院,但是象上面的毛病大家是连乡镇医院也不去的。得了大些的病也不是都能报销,不是说给报销吗?这就给稍微懂些农合政策的人产生误会了。他怎么给宣传我不说你也能猜到。而且报销的病以需要手术的病居多。不知道制定条例的领导想到没有:农村合作医疗面对的广大基层农民朋友,他们最常见的病什么?他们的劳动环境不象我们城里的,你想到这点了吗?指定条例要根据特点:他们多会发生跌打损伤,肠胃不好,可是您的药物报销单据里有相关的药物吗?吗丁林不报!西沙比利不报。。。。。。。VitK不报!VitB不报,止血敏不报。。。。。。。。。。。。。。。。。。您还要怎么限制用药才满意?还有您怎么给人家报销,需要那些证件?复印什么材料?我见过不少农民一次次往各个单位部门跑,弄了这个再弄哪个,好不麻烦,你们的初衷不是方便农民吗?方便了吗? 他们是要种地的,你知道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啊!!!误了庄稼吃什么喝什么? 3、您的逐级转诊 象前面说的,农民朋友小毛病在村里就解决了。不会去乡镇医院,更不会去上级医院的。可是有了大病还要从下面转上去,下级医院看不了吗。但是层次越高,报销越少。转就转吗,还那么多麻烦的手续。现在农民生活条件是比前好多了。可是还不怎么行的,一个稍大的病就能把那点积蓄花的精光,然而病还必须去大医院看,报销可是少了很多。既然是让农民得到实惠还划那么多杠杠干吗?报销的多的医院看不了,看的了的医院几乎相当于不报销。给带来那门子实惠? 4、医疗隐患 有了农合,使的有些医生得了便宜,什么便宜呢,反正你有了报销的,于是就开大方子,这不但增加了农民的负担,还造成误解,就是农民朋友想啊怎么农合后药更贵了。 再就是有些医院随意改变诊断,你不是这个病不能报销吗?我给你改成能报销的。当时是大家都乐意,可是想过没有,万一出了事故,说的清楚吗? 不说了,太多了。

大家在这里一定要考虑,卫生医疗的需要和需求,政府和卫生部门应当并且必须满足需要,至于卫生需求,比如要找最好的大夫,用费用高的同类进口药品,以及更高层次的卫生需求,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给予

.另外就是卫生资源配置和配备上.如何设计经费的流程.才能更好的发挥效益,这是政府及卫生部门的根本任务.

我个人比较赞同搞计划,计划绝不是走回头路和倒退,

好比胰腺炎,曾经经历外科治疗为主,内科治疗为主以及分型分类治疗的过程,这个过程反映了对疾病本质认识的不同阶段,是一种进步,如果计划能够较好解决卫生服务的需要,为什么不可以用用呢,现在的卫生医疗体制改革最担心的,受到部门利益和话语集团利益的影响,忽视和忽略无利益代言集体(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而这恰恰是最广大,并决定改革真正意义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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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得利益者这个词用的不太恰当,即使是城市人,仍然很多付不起高额的医疗费用。

城市人所得的那一点点医疗保障完全是国家应该给公民的一种最最起码的保障。

他们不属于既得利益者,真正的既得利益者是殷部长所说的那些特权阶级。

至少我们这些干疾控的不属于既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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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同样存在明显的缺陷   在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急剧恶化、恢复传统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普遍失败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于2003年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思路,明确提出了政府增加投入的责任。这一点值得充分肯定。问题在于制度设计原则上依然存在明显的缺陷,很难发挥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作用。   问题之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并需要按年度缴纳费用。这事实上就设定了一个费用门槛,以至于最贫困的农村居民,通常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必然因为缺乏缴费能力而无法参加。这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需要突出对经济弱势群体保护的一般性原则是明显矛盾的。另外,自愿参加的制度必然形成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群体区分,难以避免体制外人员对体制内资源的侵蚀问题。   问题之二:政府的补贴与自愿参加相结合。由于自愿参加必然形成对经济困难群体的排斥,能够参加的是农村中相对富裕的群体。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参保者的财政补贴,就变成了一种典型的逆向转移支付,加剧了农村医疗卫生领域的不平等,违背了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对贫困者进行转移支付、以缓解社会不平等的基本原则。   问题之三:保障目标依然定位为保大病。事实上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也不可能获得良好的投入绩效。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许多农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为“小病无钱治而扛成大病”的。从医疗卫生投入的绩效看,对大病的干预所获得的健康效果远不如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及时干预。   问题之四: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一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缺乏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同步支撑,以至于不得不突出对患者的约束。制度设计中也引入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分段按比例报销等做法。这些做法对于维持资金平衡是有益的,但对患者过分严格的约束特别是过高的患者自负比例必然会导致参保积极性的下降。   问题之五:缺乏组织能力和管理成本上的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组织。实施费用发生后,以县为单位集中审核、报销。表面看来,统筹层次已经很低了。但中国的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县都有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人口,且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合作医疗面对千家万户,县政府是否有足够的组织能力,管理成本有多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 以上是《国务院研究机构对中国医疗改革的评价与建议》中的原文,新农合的弊端,可以说是显而易见的了,但是如何整改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本身存在明显缺陷,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在城镇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目前尚没有新的改革计划。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全面推进“统帐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问题在于,目前正在推进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本身存在明显缺陷,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问题之一: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引入积累制的个人账户,不符合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其一,医疗保险所依据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共济,个人账户的设立显然降低了医疗保险的互济功能。其二,个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是随机性的,不可能先积累后消费;引入积累制并不符合医疗需求规律。从国际经验看,除新加坡外,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中引入个人账户。况且,新加坡的个人账户功能与中国制度设计中的功能也相去甚远。新加坡个人账户中积累的资金主要用于住院治疗中的个人自付部分;而在中国,却要求个人账户支付平时的门诊费用,实质上是要求个人自己来解决基本医疗服务问题。这种“大病统筹,小病自费”的制度设计,违背了“预防为主”的医学规律。   问题之二:现行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人群只包括就业人员及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将绝大部分少年儿童、相当一部分老人以及其他无法就业的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的制度设计必然导致如下结果:一是上述人群的医疗需求难以得到制度化的保障,个人及家庭面临的医疗风险难以化解,从而带来经济、社会方面的消极后果。二是在一部分人有医疗保障而另外一部分人没有医疗保障的情况下,无法避免体制外人员以各种方式侵蚀体制内医疗资源的问题。   问题之三: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及相关配套措施没有解决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约束问题,以至医疗服务费用仍无法控制。在这种情况下,维持资金平衡就成为医疗保险自身的难题。在实际操作中,主要做法就是强调参保者享受的待遇与缴费紧密挂钩,不能缴费甚至不能及时缴费就无法享受相关保障待遇。长此以往,医疗保险事实上就演变成自愿参加的,且只有具备缴费能力才能参加的“富人俱乐部”。在无法控制服务提供者行为的情况下,有关制度转而将控制重点改为患者,通过起付线、封顶线、多种形式的个人付费规定,实施对患者的全面经济限制,以至于能够进入该体系的参保者也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另外,现行医疗保险设定的统筹层次过低,以至于无法在较大范围内实现风险共担。在参加医疗保险的不同类型人群中,也存在保障标准上的差异,影响到制度的公平性。   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到城镇医疗保险制度自身的可持续性和实际效果,继续推行下去的难度很大。 看看我们这些既得利益的城市人所享受得医保制度的优待吧。 现在中国的医疗保障体制最大的问题已经不再是所谓的城乡差异了,而是最低保障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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