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WHO狂犬病处理通则〕
在认为其可能为患病犬的情况下,参照下面6个条件决定是否需要开始暴露后预防:
• 接触或损伤的性质;
I级暴露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接触或喂养动物2.完好的皮肤被舔 无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
II级暴露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裸露的皮肤被轻咬2.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 轻度 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III级暴露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1.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2.破损皮肤被舔3.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 严重 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
• 发生接触的地区或该动物的来源地区存在狂犬病;
本地区3年内没有狂犬病发作的案例,可以先观察;本地区有,可以结合其他条件确定是否立即打或边观察待确定是否健康犬决定打与不打。
• 能否取得该动物进行实验室检查或观察;
• 动物的种类;
猫狗两种符合10天观察期理论,可以先观察或打针同时观察10天,如果是其他动物,请不要用10天观察期立即打。
• 该动物的临床状况;
无论何种条件,如果咬你的猫狗在当时或10天观察期内出现了狂犬病发病临床表现必须立即打。如果没有出现,可以在有经验的医生结合其他情况决定立即打或观察后确定打与不打。
• 该动物的接种史、所用疫苗的种类和接种时间。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接种,并在接种保护期内,可以先观察再确定,或立即打同时观察10天。如果没有接种,或没有在接种保护期内,你参照其他情况决定打与不打。
无论是否开始进行预防,如果这只狗、猫在咬过你10天后仍旧保持健康,没有发作狂犬病而死,你就100%没有被传染的几率,可以停止打预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