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是从原卫生防疫站分解出来的,剥离了卫生执法的部分,强化了疾病预防控制成分,这个方向是正确的.
但是国内外的实践证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体制还必须深化改革.
1)国内:"非典"事件无限扩大化,严重干扰了国家社会经济生活,暴露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水平很低.典型例子是:2003年4月8 日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但不到一个星期,即2003年4 月14日,卫生部即发表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以代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在病名上增加"传染性"3 个字,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非典型肺炎几十年前已经有存在,根本没造成什么流行危险,作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的最高机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居然缺乏这最基本的临床知识,发布所谓的"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这不是一个疏忽.卫生部发表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指出2003年的非典型肺炎,是一种有特殊传染力的非典型肺炎,是正确的.但已经为时已晚,全国的宣传媒体和医疗卫生机构,均使用"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一词,是一个根本的错误.
2)国外: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包括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的专业人员,应当首先获得临床医学学士学位,才能攻读疾病预防控制(包括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这就是说,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包括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的专业人员,应当有足够的临床知识和经验.但是,中国由于历史的原因,绝大多数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包括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的专业人员,恰恰缺少临床知识和经验,防治脱节,中国即使是疾病预防控制(包括公共卫生,预防医学)本科毕业的学士,同样缺乏临床知识.一遇到临床有关问题就稳不住阵脚,这就是2003年"非典"事件无限扩大化的一个深层原因.
鉴于上述理由:
1)中国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包括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的专业人员,应当加强临床知识的学习和训练.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原则上应当由临床专业(第一学历)毕业的人员并有志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人担任.
3)各级的传染病医院,应当与相应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并,防治结合.
疾病预防控制以前是和卫生执法在一起,社会(医院和人群)必须服从.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分离后,其技术性质逐渐显得重要.疾病预防控制的许多工作,需要临床为基础:各类体检(心电图,x光,B超,传染病的临床鉴别,中毒鉴别),几乎每个工作都与临床有关.本人在是临床本科毕业,在防疫站工作近30年,有公共卫生高级职称,我看到的实际的情况是,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的基本不能在现场单独工作,总需要临床的人员配备.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甚至连针也不会打,几乎没办法使用.再一个例子是:中国地县一级的防疫站长,大多数是临床中专毕业的,又是一个证明.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原则上应当由临床专业(第一学历)毕业的人员并有志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人担任,这可能刺激了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的人,但事实就是如此.国外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包括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的专业人员,是首先获得临床医学学士学位,才能攻读疾病预防控制(包括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的,所以在临床和卫生方面均有威信.中国由于历史原因,短平快培养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本科5年,中专3年,在低水平上运转还可以,在现代化上不行.不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必须改革,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的教育也必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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