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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卫生部行文的头就是多写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筹集这么一句,我们财政就没认帐。难道就不能明明白白写为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解决吗?请部领导实实在在为下面的弟兄姐妹们谋点福利。钱不多也能救点急。不要总给发‘空调’心够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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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穿秋水啊!!!!!!!!!!!!!注意此时距第一贴已一年多!!!!!!!!!!!!!!!!!!!!!!!谁在管????!!!!!卫生部,你光发文又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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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有文,却难以落实。地方财政有的连工资都发不了,还想加?

我们这里都已经上报快三年了,可人事局、财政局就当没这回事,至今仍未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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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公信力如何?文件一发了事,可操作性不强,同样是干防疫,差别如此之大!有的地方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卫生局官员、血防所都可以发,经费来源自行解决,这样一来同一个地方每天有5元、7元、9元不等,还有的发不了!这样的文件是鼓励还是打击?
过简单的生活,因为最简单的也是最真实的,往往也是最宝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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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都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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