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卫生监测数据试行网络直报
2007.05.08 1版 编辑:陈炬
作者:郑灵巧;钱峰
本报讯(记者郑灵巧钱峰)卫生部近日决定在北京、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7省市建立饮用水水质与水性疾病监测点,展开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试行监测数据网络直报,以逐步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
据介绍,7省市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内容包括:市政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与二次供水水质监测,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出厂水水质监测,当地水性疾病相关资料收集与水性疾病监测,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运行以及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试点选择省会城市、3个地级城市、6个县(市)或相应的区,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试点地区饮用水水质监测与水性疾病监测同步推进,水质监测点与重点传染病监测点、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点力求相吻合,从而通过传染病监测网、城市全死因疾病监测点以及公众投诉热线等途径,收集城市水性疾病发生情况和相关资料。
据悉,水性疾病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伤寒、霍乱、痢疾、甲肝等经水传播的肠道传染病,肿瘤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因,突发性饮水污染引起的急性化学中毒,饮水所致的地方病,以及其他可能经水引起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