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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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人事厅正式发文批准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也就是地方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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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6-23 20:0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纳入公务员倒也没有什么,现在的关键是“传病法”上说的疾控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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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6-23 20:53
| 只看该作者
省级疾控就一个单位,还容易实现,市、县一级就比较困难了,关键是要得看地方财政收入,看来基层疾控转公务员要走的路挺漫长的。有的地方已经基本实现了公务员管理,希望多介绍一下经验,供全国的同行参考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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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疾控队伍建设,共创疾控事业辉煌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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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6-24 10:49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发展,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功申请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实,单就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没和必要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广东省有2/3县工作经费、人员经费没有保障,大部份CDC在愁生存与发慌。因此,省疾控中心的职工个人现阶段就必须作出一定牺牲,省级要带头主动申请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广东省各市、县(区)CDC才有可能参照的可能,才有可能申请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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