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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员的保健津贴

还是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吧,不能因为少拿了津贴而作为不去的理由,如果因为这个原因,那功利心未免也太重了,疫情工作者应该要有一棵善良和公正发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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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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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相关文件请发给我,以便我向单位领导要津贴,谢谢!

邮箱:thye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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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部 财 政 部 文 件 卫 生 部 国人部发[2004]27号 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 (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经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卫 生防疫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 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 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 二、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 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 三、对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国家不再统一调整。各医疗卫生单 位可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 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31号)精神,通过深化内 部收入分配改革,对专职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 人员制定适当的倾斜政策。 四、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筹集。 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 主题词:人事 卫生 津贴 通知;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人事部办公厅 2004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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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做为医院的网络直报人员是否可以拿这个津贴呢?有不有权威人士发表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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