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静泊 于 2009-9-15 11:39 编辑
本来楼主提出的话题“怎样能够规范轻松地做好农村计划免疫工作?”是个不好回答的问题,既然大家讨论,我也说两句。
近年推广乡镇接种门诊,绩效考核里也有,大多地方已经建立。但强扭的瓜不甜,事实上有些地区受人、财、物、交通、群众意识、卫生院体制、门诊运行机制等多方面的限制,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挂门诊的牌子,防疫医生到村里接种的门诊不在少数, 这样就形成了村接种点已被撤消,而乡接种门诊名存实亡的状况,预防接种工作举步维艰。
即使在乡镇接种门诊正常运行的地方,完全不依靠村医生,他们的免疫规划工作也不会做得很完善。而村医生与乡镇接种门诊脱离关系的原因始终包括待遇问题。
实际上,在有的地方由于各种原因乡镇预防接种门诊还未能建立,依然依靠县、乡、村三级预防接种网络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因为村卫生室或个体门诊只要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生有包括乡村医生证书以上的资格就可以承担接种工作。但即使接种补助经费、冷链设备等支持都跟得上(事实并不是这样),即使村医生在30多年的计划免疫工作做出了巨大的成就且积累了课本和文件上没有的重要经验,以村为单位的预防接种还是显而易见地存在许多问题,各种预防接种纠纷与日俱增。
可以看到,现在仍有一部分令人尊敬的村医生在尽职尽心地从事免疫规划工作和妇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工作,支持着多个系统的运行,首先他们的工作绝不轻松,但是在相对各种规范文件要滞后得多的经济条件、硬件设备、卫生政策的状况下,他们的工作也绝不规范,在疫苗贮运、体检告知、接种操作等各方面存在不少问题,这一状况同样适用于称为乡镇接种门诊却只有1个防疫医生的乡镇卫生院,即使不要轻松,也难做到规范。
趋势上,有规范的预防接种机构设置才能规范地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这是前提之一,明显得,我们参照的《规范》并不是为村接种单位和名存实亡的乡接种单位制定的,是为规范的预防接种门诊制定的。
这样看来,在目前轻松和规范不可兼得,相反,倒是可能一样不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