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预防医学诊疗服务工作规范
17 预防医学诊疗服务
?17.1 预防医学诊疗服务的管理
?17.2 预防性健康检查
17.2.1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 17.2.2 职业性健康检查
?17.2.3 学生健康检查
?17.3 免疫接种
?17.4 结核病的诊治和管理
?17.5 职业病的诊疗和管理
?17.6 性病的诊疗服务
?17.7 寄生虫病的诊疗
?17.8 地方病的诊疗
?17.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
17 预防医学诊疗服务
17.1 预防医学诊疗服务的管理
?(1) 目的
?利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设备的优势,为社会特定人群提供服务,以保护他们的健康。保证规范诊疗,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重点要探索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经验,提高疾病预防与控制的效果。
?(2) 内容和方法
?a. 通过诊疗服务探索二级预防、防治结合、控制亚健康和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的经验,建成规范预防医学诊疗服务的示范点。
?b. 管理
? 有条件成立预防医学诊疗服务门诊的,须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开展服务的项目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相应的资质认可。
? 执行医疗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技术规范。
? 按预防医学诊疗的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c. 服务项目
? 预防性健康检查;
? 预防接种;
? 疾病诊疗、咨询(急性传染病、性病、艾滋病、结核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学生常见病等);
? 疾病筛查;
? 预防医学咨询(预防保健、精神卫生、控制亚健康等);
? 群众需要的其他预防医学诊疗服务。
?(3) 结果与评价
?a. 参照县级医疗机构门诊管理的评估标准评价;
?b. 开展服务的项目数;
?c. 有关开展服务项目参照本规范相应疾病预防与控制的评价指标;
?d. 规范诊疗服务的情况;
?e. 探索防治结合等经验的专题总结报告。
? 17.2 预防性健康检查 17.2.l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1) 目的
?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不适合从事该行业的人员,减少对社会人群带来的潜在危害。
?(2) 内容与方法
?a. 对象与频度
? 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生活饮用水的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 公共场所中的旅店业、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b. 检查病种:按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
?c. 主要检查项目
? 询问病史和接触史:主要是既往是否患过肝炎、伤寒、痢疾、肺结核、渗出性和化脓性皮肤病和近期内的接触史。
? X线检查:限于对新上岗者和复检时有病史、接触史者检查,必要时作摄片检查。
? 大便细菌培养。
? 抽血化验:肝功能、HAV-IgM、HBsAg、HBsAb、HBeAg、HBeAb、抗-HBc。属高危人群、重点人群或有现病征者加做相关的项目。
? 体检:内科物理检查,外科或妇科检查皮肤病、性病。
?d. 检查程序:询问既往史→内科物理检查→抽血→X光透视→留大便培养。
?(3) 工作程序
?a. 计划阶段
? 接受申请:应检对象所在的单位依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向有资质的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提出受检要求时,体检单位应提醒受检单位注意以下问题:
?——申请时应详尽列出每位受检对象的姓名、年龄、从事的工种及年限、初检或复检,并附有单位的申请报告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每年的常规体检,申请时间一般在l—2月份,新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随时提出申请。
? ——受检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体检人员到单位进行体检时,应提前与负责体检的部门进行联系,确定体检时间,并按要求准备好体检场所和有关物品,组织好受检人员按要求依次进行。
? 计划:根据检查的任务量预先制定年度计划和临时突击性预防性健康检查计划。内容包括健康检查任务(单位、对象、人数)、体检的时间(日程安排)、检查项目、组织措施等。
? 告知:及时向受检单位或业主发出健康检查告知书。告知承担体检的单位及体检地点、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及其他注意事项。
?b. 实施阶段
? 体检前
? ——受检单位应做好健康检查对象的各种组织工作。
? ——体检单位的各科室做好体检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 体检中
?——明示“体检科室分布图”和“体检流程”,保证体检工作有序进行。
?——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进行查体,认真填写检查结果,在规定的位置签全名。
? ——受检者在完成各科体检后,将“体检表”交给体检单位主检室,主检医师在检查体检表无缺、漏项后,根据体检结果签署体检结论和意见。
? 体检后
? ——所有体检记录必须由检查人签字,化验单须二人签字,体检表应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体检专用章。
? ——检查受检单位是否有漏检者和需复检者,并将漏检和须复检者名单交受检单位。
?——体检单位应在检查后10日内将检查结果及体检表送受检单位。
?——如查出有艾滋病、性病的患者或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应严格保密,保护隐私,结果只告知患者本人和性病防治科室。
?c. 处理阶段
? 结果处理: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做出以下处理
? ——对确诊的传染病患者或病原携带者应按传染病报告制度报告。
?——健康检查合格者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签发《健康合格证(明)》。
? 个人健康检查资料及时整理,妥为保存,以备查询。
? 结果汇总、上报:每年的11-12月份,将管辖范围内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统一汇总,分析不同行业、对象的不同特征、不同病种的检出率,并逐年累积形成监测资料,报送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
?(4) 职责分工
?a.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承担预防性体检。
?b. 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下级机构体检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5) 结果与评价
?a. 不同行业初检、复检人数,各检测项目检出率、体检合格率;
?b. 健康检查结果和报告及时率;
?c. 体检资料保存完好;
? d? 体检结果汇总、分析报告的质量和应用。 17.2.2 职业性健康检查
?见9.3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 17.2.3 学生健康检查
?见14.2.1学校卫生与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控制。
? 17.3 免疫接种
?见4.1.5?(2) d免疫预防。
? 17.4 结核病的诊治和管理
(1) 目的
?对门诊发现的以及管辖区内病人,实施规范的防治和管理,提高结核病控制工作效果。
?(2) 内容和方法
?a. 检查:初诊病人必须作痰涂片检查和拍摄胸片或胸透,有条件者作痰培养。肺结核病人在联合化疗的强化期末和疗程结束时均需作痰涂片检查,有条件者作痰培养复查。承担结核病监测任务的县和地级以上结核病控制机构门诊应开展痰菌培养。
?b. 定诊病案讨论会
? 结核病门诊每1-2周召开病案讨论会。通过对每例初诊病人的病史、X射线胸片、痰菌及其它必要检查结果做出诊断,并确定化疗方案。
? 县(区)和乡(镇、街道)责任防治医师分别参加上一级单位的门诊定期病案讨论会,前者解决疑难病例会诊,后者为本乡(镇、街道)新病人确定诊断和化疗方案。
? 综合医院、结核病医院报告的结核病新病人登记后1周内,由门诊责任医务人员赴报告医院核查病人的X射线和痰菌检查记录,每半年统计报告单位的诊断符合情况。对转诊病人,门诊病案内需注明原诊疗单位名称。
?c. 门诊宣教
? 对确诊肺结核病人及陪同家属必须作初诊宣教,内容包括:病情、用药方法、强调规则治疗、定期复诊、取药和查痰重要性。对新发、涂阳病人初诊在宣教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基础上发放规范的诊疗指导书。
? 每次复诊,医生针对病人治疗中存在的问题,作临诊宣教。
?d. 治疗管理:实施肺结核病人不住院治疗督导管理或全程管理。
?e. 痰菌检查质量控制
? 检验人员做结核菌检验的操作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 实验室应留存病人痰片,以备上级单位抽查。涂阴痰片留存期3个月,涂阳痰片留存期1年。
?f. 门诊资料:各类资料指定专人管理。
? 初诊病人登记本:凡初诊病人诊断前均须填记初诊病人登记本,每1-2个月登记本须与病案核对,以免病人漏登、漏治。
? 病案:病历书写项目齐全,符合病人登记本、督导治疗卡的栏目要求。病人门诊复诊时,应详细记录病人的疗程及有无药物副反应。病案内查痰检验报告单应齐全。
? 痰检登记本:凡初诊病人、肺结核病人治疗过程中、疗程结束时所作的痰涂片都应填入痰检登记本。
? 病人登记本:一经确诊肺结核者,及时填写结核病人登记本,登记本各栏目与病案记录内容一致。
? 各种数据统计和报表:按规定报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门诊工作量月报表,按期上报主管部门。
?(3) 职责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门诊承担责任区域内结核病人的诊治和管理工作。
?(4) 结果与评价
?a. 病例登记完整率、漏登率;
?b. 痰涂片制作、镜检符合率;
?c. 胸片合格率;
?d. 治疗方案规范、满疗程率;
?e. 报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卡填写质量;
?f. 医疗服务态度满意率。
17.5 职业病的诊疗和管理
?(1) 目的
?对职业病患者的病情进行准确评价和对症治疗,控制、减轻职业病患者的症状,帮助其恢复健康。
?(2) 内容和方法
?a. 诊断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下列因素
?① 职业史;
?② 职业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③ 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 临床诊断
? ——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建立合格的病历。
? ——对初诊病人要详细询问职业史、既往病史、生活习惯、家族病史和自觉症状,检查病人临床表现,按照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慎重、及时、准确地做出判断,提出拟诊意见。
?——通知病人和其所在单位出具职业史证明和现场监测资料,并查对其所在单位职业卫生档案中现场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必要时会同职业卫生医师进行现场调查,查明病因。
? ——收集有关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要的资料,并通知患者所在单位,送经资质认可的职业病诊断组织诊断。
?——疑难病例须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转诊。
? 实验检查
?——按检验项目要求采集生物标本和现场样品,及时送检。
?——按国标、规范进行检验。参见本规范检验部分。
?——检验结果记录完整,并及时签发检验报告,同时保存归档。
? 功能和影像检查
?——根据首诊医师的要求检查有关项目,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检查。
?——签发检查报告,原始记录和有关物品(高千伏胸片)应登记归档。
? 诊断和报告
?——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由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应按“职业病报告办法“进行职业病报告。
?b. 治疗
? 结合病人的病因、病情及以往用药的状况采用适宜的治疗方案。
? 门诊职业病人要脱离原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作环境。
? 治疗过程中要详细观察和处理药物的毒副反应。
? 做好病人的复查、随访,并做好记录。
?c. 做好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工作。
?d. 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e. 提供职业中毒救治咨询信息,指导、参与职业中毒应急救援工作。
?f. 结合现场监测资料,及时整理、分析职业病诊疗资料,探讨发病原因,提出控制措施,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4) 结果与评价
?a. 临床病历规范;
?b. 规范诊治情况;
?c. 检验质量控制情况;
?d. 职业病诊断质量、职业病报告质量以及漏诊、漏报率;
?e. 病人满意率;
?f? 病人诊治、随访、转归的统计;
?g. 统计分析资料。
? 17.6 性病的诊疗服务
?(1) 目的
?为性病患者提供规范的诊疗,同时把健康宣教和预防保健咨询服务纳入诊疗规范,帮助病人恢复健康,并阻断性病的传播。
?(2) 内容和方法
? 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性病诊疗资质认可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性病诊疗服务。
?a. 诊断
? 临床诊断
?——按照国家性病诊断标准,根据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慎重、及时、准确地做出诊断。
? ——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建立合格的病历(见《性病防治手册》)。允许病人不用真实姓名和地址。
? ——问诊与体检要有单独诊室,严格按技术要求进行,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无关人员回避。男医生检查女病人的生殖器部位时,应有女性医务人员在场。
? ——严格掌握实验室检查指征,禁止乱开、多开检查项目。
?——需做艾滋病检测者,化验单使用编号,不写姓名。应遵循“知情同意”及“保密”的原则,并提供检测前后咨询。
? ——疑难病例须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转诊,不得截留。
? 实验检查
?——按检验项目要求采集标本,及时送检。
?——按国标、规范进行检验,所用试剂和试剂盒应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格产品。
?——样品登记、检验结果记录完整,并及时签发检验报告,同时保存归档。
?——检验材料在结果报告后,无保存需要者一律集中消毒或焚烧。
?b. 治疗
? 结合病人的病期、病情、体质及以往用药的状况采用适宜的治疗方案。
? 按《性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和《性病防治手册》所规定的基本药物中,选择适当的药物,剂量与疗程要规范。
? 治疗过程中要详细观察和处理药物的毒副反应。
? 做好病人的复查、随访和性伴追踪,并做好记录。
?c. 预防
? 疫情报告
?——发现艾滋病及其HIV感染者的报告见本规范艾滋病性病的预防与控制。
?——对临床上发现的淋病、梅毒两种法定性病和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和生殖器疱疹五种监测性病,填写《性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
? ——同时患多种性病的患者,应注明多种性病。复发性尖锐湿疣和复发性生殖器疱疹病例不作报告。
? 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通知性伴就诊。
? 提供安全套并指导使用方法。
? 诊室、化验室、诊疗室等可能被污染的场所实行每日消毒,被污染后及时消毒。
? 医疗器械坚持一人一用一消毒,安全处理锐利器具和废弃物。
? 有条件的应配合性病防治机构开展对高危人群的外展服务(见2.5.2.4(2) d)。
?(3) 结果与评价
?见2.5.3.1(3)艾滋病性病的预防与控制。
17.7 寄生虫病的诊疗
? 见6.7.7寄生虫病的预防与控制。
17.8 地方病的诊疗
? 见7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
17?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 17?9?1 周期性健康检查
(1) 目的
根据人生不同性别的各个年龄阶段易患疾病的差异,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亚健康状态、高危人群和早期病人,有效地促进主动预防,提高医疗资源效率,维护和促进健康。
?(2) 内容与方法
?a. 对象 处于不同生命阶段的所有人群,均属于受检对象。
?b. 个体化检查方案设计原则 根据下列影响健康的因素,综合评价个体健康风险,参考国际上较成功的周期性健康检查方案,拟定针对性较强的个体化健康检查计划
? 年龄、性别、从事时间最长的职业或从事高危职业史;
? 与疾病自然史相关的个人既往病史和家族病史;
? 不健康的个人行为或生活习惯;
? 生活时间最长地点的优先健康问题或疫区、病区居住史;
? 能承受的检查费用和可供选择的必须检查项目所需费用。
?c. 方法 详见周期性健康检查方案和技术规范
(3) 结果与评价
?a. 检查数、主要健康问题检出数、检出率;
?b. 检查记录资料的准确、完整性;
?c. 检查过程质量控制;
?d. 总结报告的质量。
17.9.2 健康危险因素评价
? (1) 目的
利用生物信息学及循证医学手段,通过病史采集、体检和实验室检查等,定量评价疾病的危险性,识别高危个体,制订健康维护计划。
?(2) 内容
?a. 健康咨询 通过收集个人和家庭相关信息,确定健康危险因素,制订健康计划和随访计划。主要内容有:劝阻吸烟、倡导有规律的体育活动,合理膳食、保持正常体重、预防意外伤害和心理平衡等;
?b. 周期性健康检查或疾病筛查 运用快速简捷的体格或实验室检查等手段,发现未被识别的病人或亚健康状态的人。如:定期测血压、体重、血糖、胆固醇、甘油三酯、视敏度,心电图检查、宫颈癌、乳腺癌筛检等。
?c. 制订个体化的健康维护计划 在危险因素评价的基础上,根据个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计划,明确做什么,何时做、怎样做和间隔时间等。
?d. 制订随访计划和调整健康维护计划。
?(3) 方法
将近期健康检查结果与既往健康检查结果对比,参考国际上比较成熟的健康危险程度评估标准和方法。
(4) 结果与评价
a. 评价数;
b. 评价记录的准确与完整性;
c. 个人健康促进的可行性;
d. 个人健康危险信息的知晓度。
17.9.3 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
(1) 目的
改变不良生活方式,降低慢病行为危险因素水平,减少患病率和严重并发症的发生,降低医疗费用,提高生活质量。
?(2) 内容和方法:
?a. 贯彻和宣传《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膳食平衡宝塔》
? 膳食结构合理,摄入热量平衡;
? 健康人群营养指导;
? 高危人群营养行为干预;
? 患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肥胖、骨质疏松等)的营养指导。
?b. 运动指导
? 开展社区范围的群众健身活动;
? 进行个体化的运动前的健康评估;
? 制定个体化(健康人、肥胖人、慢性病患者)的有氧运动处方;
? 避免运动伤害;
? 对运动量进行监测与评价。
?c.科学、系统的戒烟指导
? 开展个体化戒烟(社区或门诊);
? 对吸烟的动因及人格特点进行评价;
? 进行戒烟前健康检查(心肺功能、血硫氰盐浓度等);
? 传授戒烟技能;
? 进行戒烟随访与评价。
?(3) 结果与评价
?a. 门诊健康指导及社区指导人数;
?b. 健康行为达标数;
?c. 健康知识普及率;
?b. 健康行为纠正率。
17.9.4 糖尿病、高血压、肥胖症的健康促进诊疗管理 (非药物治疗)
?(1) 目的
?实现以人为本的、以量化管理为基础的预防医学健康促进诊疗管理服务模式,以提高患者对疾病的科学认知水平,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有效预防、控制疾病的发展,减少并发症,提高生命质量,有效降低医疗费用。
?(2) 内容与方法
?a. 工作条件
?配置基本的量化管理器材和设施;
?b. 诊疗对象
? 已知的糖尿病、高血压、肥胖及其他亚健康者;
? 通过周期性健康检查或筛查发现并确诊的上述对象。
?c. 主要内容
? 健康教育和心理指导;
? 量化的饮食和运动治疗;
? 饮食摄入能量和运动消耗能量指标监测;
? 相关生化、生理指标动态监测;
? 用药指导。
?d? 通过强化管理期,达到能量平衡。具体做法可参见有关健康促进诊疗管理规范或手册。?
(3) 结果与评价
?a. 开展人数;
?b. 中断量化管理的人数及中断原因分析;
?c. 效果评估
? 不同病种的有效率、控制率;
? 各种监测指标的评估;
? 费用评估
?——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
? 认知水平和行为改变;
?d. 就诊者的反映(满意度)。 17.9.5 精神卫生和心理咨询
?(1) 目的
?通过直接的健康咨询服务,改善求询者的心理状态,提高心理调试能力,增进心理健康。
?(2) 内容与方法
?a. 精神卫生。
?b. 心理咨询 。
?c. 对象有需求的群体和个体、慢性病高危人群和现患人群、职业需求群体和个体。
?d. 方法
?详见有关技术资料
?e. 遵循原则
? 由经专业机构认证的神经心理执业医师承担业务;
? 使用规范的测量量表和工具,具有适宜的测评分析能力;
? 具有安静、恒温的诊室并有符合心理咨询的装饰和必要的诊疗设施;
?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范建立标准病例管理规程,有妥善的保密措施;
? 对单纯心理——神经症患者,必须切实排除其他病变的可能,在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发生其它疾病的迹象,一旦出现,要及时处理;
? 对慢性病患者要在合理用药病情得到控制的前提下进行,并注意观察病情变化。
?(3) 结果与评价
?a.各类咨询对象分类人数;
?b.咨询记录的准确、完整性;
?c.求询者的满意度;
?d.工作总结的质量。
17.9.6 口腔卫生保健
(1) 目的
向群众提供必要的口腔卫生保健服务和口腔健康教育,在现有基础上保持或提高群体的口腔健康水平。
?(2) 基本内容
?a. 口腔健康教育与促进
? 提供口腔卫生与保健信息(包括知识、技能);
? 特殊群体口腔保健;
? 个人营养、饮食习惯与食品选择咨询指导;
? 自我口腔保健技术示范,指导个人进行口腔卫生实践;
? 适当补充氟化物(除外高氟地区);
? 提供基本口腔保健用品;
? 监测口腔疾病发病情况;
?b. 建立口腔保健卡,定期为群众进行口腔健康检查、治疗或安排转诊治疗。
c. 口腔检查、早期诊断与即刻处理
? 龋病与牙周病定期检查、记录与报告;
? 去除牙结石;
? 窝沟封闭预防颌面龋;
? 预防性充填;
? 早期龋简单处理;
? 局部应用氟化物。
?d. 症状保健。
?(3) 结果与评价
?f. 开展各项服务的数量;
?g. 各项记录的准确、完整性。
17.9.7 化学预防
(1) 目的
通过对无症状的人群使用药物、营养素(包括矿物质)、生物制剂或其他天然物质,作为第一级预防措施,提高人群抵抗疾病的能力,以防止某些疾病发生。
? 但是,已出现症状的病人服用上述任何一种物质来治疗疾病不在化学预防之列。有既往病史的人使用预防性化学物质亦不能称为化学预防。
?(2) 内容与方法
?常用的化学预防方法有
?a. 对育龄或怀孕的妇女以及儿童补充含铁物质降低罹患缺铁性贫血的危险;
?b. 对孕期妇女补充叶酸降低神经管缺陷婴儿出生的危险;
?c. 在低氟地区,补充氟化物降低龋齿患病率;
?d. 对绝经后妇女,在无禁忌症和对可能出现的利弊充分权衡的基础上,采用雌激素化学预防,降低发生骨质疏松症和心脏病的危险;
?e. 对40岁以上具有明显的越来越多的心肌梗死倾向的,且对阿司匹林无禁忌的男性考虑用低剂量阿司匹林进行化学预防;
?化学预防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使用雌激素和阿司匹林尤其应注意其禁忌症和不良反应。
?(3) 结果与评价
?a. 各类适用化学预防的对象数、化学预防数和率;
?b. 化学预防记录的准确、完整性;
?c. 工作总结的质量。
17.8 用语解释
?(1) 周期性健康检查(PERIODIC HEALTH EXAMINATION)是运用格式化的健康筛检表格,针对不同年龄、性别,注重以循证医学方法筛选、确定检查项目,同时考虑了成本-效益的终身健康检查计划。?
(2) 循证医学 遵循科学依据的医学?
(3) 健康危险度评估(或称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周期性健康检查结果,结合参考对象生活环境、经济条件和文化程度,得出健康所受到的威胁程度。进一步与易患疾病相联系,为评估对象的家庭和个体可能患某些疾病的概率进行评估。为下一步制定针对性强的“家庭健康计划”和“个人预防计划”提供依据。目前国际上已经基于流行病调查资料,通过健康保护因素、疾病危险因素、基础生理状况与疾病发生的条件四方面的关系,形成数学模型,评价健康危险度,将有不同的危险度与专家系统联系产生以健康建议为主体的健康计划。例如:加拿大的CTF,美国的营养问题与心脏病关系的“KNOW YOUR NUMBER(KYN)”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