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的体会是临床医生根本不重视疫情报告,院长也不重视不支持.卫生局也不管医院及临床医生的疫情报告和处理漏报、迟报现象。本人曾多次向临床医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但医生们不当回事,因为他们从医这么多年来,还没见到过谁因为疫情报告受到过处罚。说多了,他们也就碍着面子报几个,权当送个人情完成任务。更可笑的是院长居然要去年的上报数给他作参照。(院长坐门诊) 我个人对这个问题的分析是:医院、卫生院,都得自己弄饭吃,卫生局也只要你这个医院稳定(职工有工资发,不去告状、上访),毕竞生存是第一嘛,所以象疫情报告(哪怕是有法可依的)这种事,他们就不去深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