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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死亡病例报告的讨论

有关死亡病例报告的讨论

有关死亡病例报告的相关文件有两个,一个是《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另一个是《关于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死亡病例”进行网络直报的通知》,前者为卫生部发的文件,后者为各省、市疾控转发中国疾控的文件。请问基层人员应当执行哪个文件?大家都是怎么执行的。

也就是说对死亡病例可以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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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是什么意思,二级以下吗,那二级以上(含二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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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有说执行卫生部的:我问过我们一家医疗机构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过程,他们由医生填,然后自己留个存根,其余的都给死者家属办后事,存根上面的东西如何报告?内容不全啊。我们区疾控又无法改变医疗的操作流程,问一下你们那里如何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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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又说了,死亡病例的监测由二级以上医院执行,我拿着这个文件找市里沟通,市里说二级以下的也不能不报,如果不报只能自己承担责任。天!我是谁呀,多少工作啊,我区一年死亡近5000人,让我自己管啊,主要是有一家军队还不上网报,他家一年的量就有近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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