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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

[em06]免疫规划需要完善的东西太多了,有些时候也不得不说“上面”制定的东西有些还是不切合实际的,从条例的颁布实施说起吧,已经执行了这么长时间了,究竟有多少地方落实了经费,经费到底由谁去督促解决,地方政府不解决怎么办?好像没有人落实,倒是一类苗不收费落实的挺坚决,也不知道他们知不知道最基层的人靠什么吃饭!再说疫苗储存和运输吧,究竟哪个厂家能保证冷链运输,疫苗的储存由谁去管理……我真是不人心再说了,下发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又有什么用呢?到底能有多少异常反应(喔现在应该叫疑似异常反应了),能到鉴定的地步,我们都是做这个的,心里也清楚,那么就是最关心的处理问题为什么就偏偏不提了呢?由谁去协调解决,由谁去落实赔偿,特别是一类苗的赔偿,谁去要?怎么要?难道让我们疾控部门去?好像有点开玩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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