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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领导赶快行动起来,向广东省疾控中心学习。

请领导赶快行动起来,向广东省疾控中心学习。

广东省疾控中心已经给我们带了个好头,我们强烈呼吁我们的领导赶快行动起来,

向广东省CDC看齐!为基层CDC谋福利!

以下是引用zhcl6231在2008-7-27 20:36:49的发言:

楼主是不是说的这个:

广东省疾控中心在全国率先实行公务员管理

本报讯 广东省人事厅近日致函广东省卫生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据悉,在全国省级疾控中心中,广东省是率先实行公务员管理的。据广东省疾控中心主任张永慧介绍,首先,该中心主要承担了省级疾控工作的社会管理职能,是省政府、省卫生厅公共管理职能的延伸,实行公务员管理完全符合“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体现了疾病控制回归政府管理职能的重要意义。

  其次,中心也完全符合“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即财政核拨单位”这一规定。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该中心始终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后,将不实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参照《公务员法》及配套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将中心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广东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创举,此举将对该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管理起到示范作用,有利于彻底解决相关人员,特别是基层疾控人员的后顾之忧,保证队伍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目前,世界各发达国家和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都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公务员系列进行管理,而且成效显著。因此,将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广东与世界接轨的重要举措。

值得期待!

是的,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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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楼的:请问你现在的钱很多吗?

能跟上国家的步伐,是咱们的幸运!可惜现在还没赶上趟呢。

赶快祈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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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示:

可能目前是这个样子。但要知道《公务员法》里明确将公务员分为三大类,综合管理类、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虽然,目前我国只有较为成熟的综合管理类和执法类公务员管理配套法规,但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的配套法规。也就是说,作为疾病控制机构的专业技术人中会有相应的待遇,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走厅(局)级、处(县)级、科(主任科员)级等。说不定,会像香港卫生防护中心一样出现“顾问医生”之类的专业技术级别。

做任何决策,一定要有一个较长远的目光,发展的眼光!严格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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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是有的,道路是漫长的,只是大家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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