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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陈竺宣言——记录卫生部长心中的疾控之梦

不要把希望寄托在陈*身上,疾控中心已变成失控中心.失控中心只不过是政府那群腐败分子安排亲友工作的地场所.疾控中心是一个技术单位,但已沦为低学历低素质人员聚集的地方.

看疾控局成立近三年了,连一个方案都不见出,可见陈竺不如改为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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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局成立之时,陈部长仍在耕耘着他的科学圣地呢,不要把以前的什么疑难杂症啊一下子全莫须有地帖到他一个人身上

一个不作为的疾控局,作为卫生部部长不闻不问,装作不懂,不关部长的事?把这个烂摊子推给上一届,要知道疾控局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卫生部长得把它建设好,造福百姓,如果部长认为不该成立疾控局就尽快把它撤消了.卫生部长连一个疾控局没有能力处理好,还在那里夸夸其谈,只会吹牛皮.

陈竺强调,人才队伍建设是疾控能力建设的基础。要用几年的时间,集中力量和资源,对全国各级疾控机构相当数量的骨干进行系统、规范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培训出一批核心骨干,使其尽快在业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夸夸其谈,只说不练.这个虽然抓中要害,但还是偏了,本无赖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抓疾控中心领导素质培养,领导要重新树立全新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绝不能以权谋私,任人为贤.众所周知用就是金,不用就是铁,领导的思想都想歪了,人才队伍建设只能说是空话.就拿我们单位的腐败分子来说,全日制毕业的本科生他不给进,而调或招他那几个中专毕业的亲戚进来,占其它专业的编制.在业务上,叫他的铁杆哥们去培训几天,回来什么事都不干,而叫其它没去培训的同事做工.这种事只有傻瓜才老老实实地为这群腐败分了做工啊.

谈到贡献,就要看为谁了!如果为腐败分子作贡献,那是对人民的罪犯!

在对"一霸手"的腐败分子的斗争中要讲究方式方法:

1 腐败分子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但不要卖力,应付一下就可以了.要知道成绩出来了,好的是腐败分子,坏的由自已承担.

2 不要和腐败分子正面冲突,以免腐败分子运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打击报务

3 举报时不要用实名.网络爆光也要注意隐藏自已的身份.

4 年终给腐败分子评分时一定要打叉,并参腐败分子一本.

把陈竺骂个狗头淋血先,如果疾控有所起色,再道歉也不迟,估计希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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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静泊

你不要自封自已是强人了,偶看你就没有这个能力攻击陈竺,或且担心陈竺搞改革触到你的利益.因此,把卫生部长当成XXX来养,才符合你的利益.

陈竺作为做学问的人,他发表了大量的论文,是受到包括我在内的做学问的人尊敬的,但是,为官,偶看他不一定成呀!看了陈竺"宣言" 这些东东他上台之前CDC及其它单位大多都在搞,为什么越搞越臭,越搞越腐败?越搞疾控中心越变成失控中心?关键是领导问题及对领导的监督机制问题.

陈竺在法国留学过,法国具有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对官员监督管理机制,该套监督机制让法国的官员不敢贪,甚至连想都不敢想.老胡用陈竺为卫生部长已不言而喻,看陈竺"宣言"后,问题没抓到根本,就知道陈竺没有什么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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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可以自信地对疾控同行说,我的工作能力绝对比静泊强,偶至少也有37篇论文在正规期刊上发表,其中有近半在医学类核心期刊上发表.我认为象静泊这样马屁精绝对是切头切尾的弱智人.除了会溜须拍马屁赚取个人资金本外,静泊有什么能力就摆出来给大家看呀! 静泊绝对是通过非法渠道混进疾控队伍垃圾,静泊马屁精的典型代表You make me sick!

陈竺"宣言"纯粹是炒旧饭,准确地说是吴仪"宣言".睁开你的瞎眼看下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0号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已于2004年12月 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吴仪    二00五年一月五日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㈠ 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㈡ 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㈢ 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㈣ 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㈤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㈥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㈦ 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十五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㈠ 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㈡ 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㈢ 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㈣ 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㈤ 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㈥ 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㈦ 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第三章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自查、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定期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用统一的专用标志,专用标志由卫生部制定。    第十九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执行。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岗位准入以及内部考核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人员聘用制,逐步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    第二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要以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十一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配备能够熟练掌握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信息管理、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实验室检验等相关技能的人员,在疫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有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加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人员数量的比例在规定编制内为:国家级和省级20~30%、设区的市级30~40%、县级40~50%。    第二十二条 加强队伍建设,调整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主要领导应由专业人员担任。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训机制。加强对业务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保证业务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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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泊

A kiss-ass like 静泊 is to be swept into the dustbin!

You even have a computer does not, in addition to lack of knowledge, lack of money!
You have a improper English expression.

You are really trash!

You stupid je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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