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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评论员
本人曾在论坛发“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可以这样改?-省以下撤掉卫生局:”
与楼主的观点相近 原帖内容是:“现阶段由于卫生监督管辖的范围在逐年消减,疾病控制的职能和责任在加强,医疗行风社会满意率低,
可不可以在省以下撤掉卫生局,在市县卫生局和监督所的班底上建立医院监督管理局,承担医疗市场监管、医风监察和医疗救护职能;
在以疾控中心和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分人为班底形成疾病控制局,承担疾病控制(含行政职能)和妇幼保健职能,提高疾病预防工作效率(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行政处理和技术支持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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