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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高层:关于结核病项目实施中的一些建议

理解云南晓流

关于项目实施的一些建议,我在上面的版块发表过,在此,在此从另一角度再谈一下:

广东城市病人的命值钱,你首诊给他两个月药,他不到一个月出现肝功能异常,他能去法院告你,要你赔偿.所以适合叫他一个月跑一次甚至再勤些.我不是在说笑话,这种可能性太大了.

云南农村交通不便,我认为应允许一次发几个月药的做法.

我这X理论的中心是六个字:抓两头,宽中间.在保证病人完成疗程的前提下,允许不同的发药模式.两头的重点是抓疗程末,抓疗效考核,上级在有余力的情况下也该抓抓定诊这块"头",挤挤误诊,过诊和胡编乱造涂阳病人中的水分.提高工作质量而不是放任病人发现中的浮夸风.

中间部分,病人是不是像电脑兵棋推演那样准时准点来CDC?痰菌是在什么时候阴转的?查痰次数够不够?是不是能宽一点,让上头和基层都少操点心.这部分要造假的话,占工作量的70%左右呵.

打仗有不同的打法,发展经济也允许有不同的模式和所有制形式,疾控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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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册中对"全程督导"的含义规定的很清楚,就是:病人在CDC取了抗痨药后,回家交给村级督导医生,每次服药由督导医生面对面地看着病人把药服下去.我没说错吧.

我没说县级和乡级督导,只说村级.我的问题是:同行们,你们谁做到了?

肯定有人做到了,即将召开的全国先进表彰会将有他们的身影.但是,先进能够带动全面却不能代表全面.凤毛麟角而已.

那么,督导工作要向先进看齐,和世界接轨,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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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版块及其他版块和同行们作过多次交流,发现项目实施的模式各地差异较大,项目实施的效果差异更大. 导致就某个问题展开讨论,不同的模式之间往往话说不到一起去.这种感觉简直无法形容.

我认为,作为项目实施的实际管理者和实际操作者之间, 国家--省--地级市之间存在"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在国家CDC(结控中心)和卫生部疾控局之间也存在相同的现象.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大量问题被刻意掩盖甚至淡化了.年复一年,问题依旧是问题.

本人建议: (1)希望卫生部对全国项目实施的现状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调研,

(2)调研完成后,聘请专家针对不同情况提出分类指导意见.

(3)在防疫站内设立结核病防治机构,上世纪八十年代经卫生部首肯同意并下发文件加以推广.时隔二十年,卫生部对CDC内设立肺结核门诊应该有个明确的态度,如果坚持原议,就应该采用行政措施在薄弱地区加强巩固完善CDC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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