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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卫生部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批准,卫生部有关机构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疾病控制司(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其职责是:依法负责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工作;研究拟订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制订全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提出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治项目,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实施防控和干预,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疫情的蔓延;承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为卫生监督局。其职责是:综合管理卫生监督工作并依法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标准、政策建议、规划、规范和制度;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食品、化妆品、学校、环境、放射和职业卫生等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依法组织开展对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关大案要案;监督指导地方卫生监督工作。

三、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是卫生部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其职责是:负责承办法定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负责全国卫生监督信息的汇总分析;承办卫生监督人员培训的具体工作;承担制订卫生监督执法检验技术规范;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宣传教育;协助开展卫生监督检查,配合查处大案要案;协助组织卫生标准制修订及管理工作;承担卫生部交办的任务。

以下是引用gyscst在2006-3-24 22:51:46的发言: 卫生部除了让人再骂一声胞包再也没有语言了.请问卫生监督局和卫生监督中心有区别吗?基层人员都搞不清. 好比基层卫生局一个卫生监督科却非要管理一个比它大卫生监督所.(疾控也一样)执法要人家批准同意,连内部级别都这么低,还指望出去执法有力度?
乱骂一通,只能显示自己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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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gyscst在2006-3-24 22:51:46的发言: 卫生部除了让人再骂一声胞包再也没有语言了.请问卫生监督局和卫生监督中心有区别吗?基层人员都搞不清. 好比基层卫生局一个卫生监督科却非要管理一个比它大卫生监督所.(疾控也一样)执法要人家批准同意,连内部级别都这么低,还指望出去执法有力度?

好吧,我来评价一下你说的这段话。

1、“请问卫生监督局和卫生监督中心有区别吗?”

你认真读一下卫生局监督局和监督中心的职能职责吧。

如果读了还不清楚的话,那我告诉你,监督局是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监督中心根据卫生部和监督局的要求进行执法。

2、“好比基层卫生局一个卫生监督科却非要管理一个比它大卫生监督所”

难道谁管谁,是看哪个单位的人多还是人少?

3、连内部级别都这么低,还指望出去执法有力度?

执法监督中心(所、大队)一旦到外面执法,就代表卫生部(局),执法的依据是“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只要执法者依法行政,不收受贿赂,那就有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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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zongggjun在2006-4-14 11:35:43的发言: 为什么卫生部门改革改来改去都搞不好,看看十年同志的发言就可发现了,试问全国数十家执法部门有几家是由事业单位代替行政部门执法?!中国的现实是有法必依吗?传染病防治法出台这么长时间了,执法力度怎们样外人不知,我们卫生内部人还不知道吗?几个部门出去联合执法,人家都是某某局,我们是什么,级别就低在那,遇到稍微大点的问题,人家直接就可处理,我们还得回来请示汇报局里,转几个圈才能定,搞不好执法人员的位子都要被他妈的局领导拎掉,别唱高调了,现实点考虑问题拿出方案好不好!——不过考十年这样的思维方式的人,是搞不出什么可行的东西的,抱歉,我是这样认为的。就像早两天我们这由市政府开了一次创卫健康教育协调会,分管副市长出席,局领导感激的不得了,我们疾控主任背后说,这难道不是他的本职工作吗?有必要这么感激兴奋吗,中国特色![em03][em06]

本来不想再发言的了,但还是要说几句。 1、卫生改革不成功,责任就都在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体制改革不成功,政府投入不足,医疗保障机制不健全,政府就没有责任?医疗机构在改革的过程中,没有抓好医德医风的教育,收收红包、开大处方比比皆是,难道医院作为政策的执行者就没有责任?

同理如果疾控体系改革不成功,政府就没有责任?政策的执行者CDC就没有责任?把所有的责任全部推到卫生行政部门,你觉得这样合理吗? 2、再来说说卫生执法。 目前大多数卫生监督所是事业单位,但是按照公务员管理,目前天津已经正在加大对卫生监督机构的改革,卫生部也对改革进行了肯定。卫生监督人员成为公务员是迟早的事情。 中国最大的一个特色就是人际关系负责,所以长期以来执法的公平、公正性是群众反应最强烈的问题,难道你说的那些某某局的执法问题就不存在了吗? 卫生执法有一个和其他执法单位不一样的特点,执法对象是医疗机构,要知道一个市级医疗机构院长的级别和卫生局局长是一样的(县级医疗机构和县卫生局级别一样),他们财大气粗这个就不说了,假如有一天你处罚了他,再等几天他很有可能就成了你的领导:卫生局局长(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对不起,说错了,是领导的领导。你说在执法大医院的时候,怎么办?难道卫生局执法监督科的出去了,执法力度就大了吗?难道他就不考虑这些了吗? 说实话,我工作时间是不长。但我最起码了解一点:你们疾控中心主任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假如哪天他当副市长了(分管的县级单位最少都是5个以上吧),呵呵,我不知道他还抽的出时间来参加创卫健康教育协调会不。 我真的很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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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看了你的签名:最好咱疾控主任能当上部长后有些感想。

一个人在不同的位置就有不同的想法,当你们主任坐上部长的位置上的时候,他的想法已经不会是你以前认识的那个主任了。并不是他人变了,而是在那个位置要求他只能这样想。

当然一些小的优惠政策肯定还是能为疾控中心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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