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没有任何内容.
过期疫苗属于医疗废弃物,应该由专门的医疗废物专门公司来处理,但防疫部门有几个实行这个规定了呢?大家怎么处理的呢?
1、焚烧,爆炸声音太大
2、敲碎,工作量太大,
3、直接扔掉,目前也没有人查,
以上情况皆有可能。
如果按照药品管理,方法3不可取,给监督部门主要是药品监督发现后要被罚款的.
方法2不安全,药品的一些成分在过期后仍要小心处理,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我也没有这个经验,不过你可以咨询医院药事部门对过期药品的处理方法,应该没有问题。或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询问?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没有任何内容.
过期疫苗属于医疗废弃物,应该由专门的医疗废物专门公司来处理,
目前国内有处理废弃疫苗资质,经药监和环保都认可的处置公司一家也没有,现在的立法对此是矛盾和空白
但防疫部门有几个实行这个规定了呢?大家怎么处理的呢?
1、焚烧,爆炸声音太大
主要针对活菌活毒,冻干制品可以干烤,液态粉碎后酸碱处理再中和排放
2、敲碎,工作量太大,
可用粉碎机
3、直接扔掉,目前也没有人查,包装物也要销毁哦
药监和环保都可以抓,卫生监督也可以抓,呵呵,抓不抓看他们的了
以上情况皆有可能。
预充式疫苗和脊灰有专门规定,要特别处理
按国外的规定,生产厂商要对过期废弃药品负责,产品价格里应该包含处理的费用,所以如果你觉得你们单位有份量的话,对于CDC来说退给上家是最好的办法
符合现行规定的办法:拆包后粉碎-干烤或焚烧-深埋
各个环节要注意的问题很多,例如制度,记录,专用设备专用车辆,上报药监和环保现场监督
另外想问个问题,同个地区的卫生监督(卫生行政),药监,疾控,环保,谁说话更有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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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规定的办法:拆包后粉碎-干烤或焚烧-深埋
各个环节要注意的问题很多,例如制度,记录,专用设备专用车辆,上报药监和环保现场监督
另外想问个问题,同个地区的卫生监督(卫生行政),药监,疾控,环保,谁说话更有份量
关于“过期疫苗”的处理有规定,内容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对于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单位也有许可,内容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章中。可供参考!
GWz49CZp.doc (39 KB)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现规定未使用的过期疫苗属于药物性医疗废物,但同时可能有感染性(脊灰)和损伤性(预充)。
规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对过期药品疫苗来说怎么算就很不合理。
对CDC来说,自己要处理很麻烦,要配备专用场地(专用封闭场地),库房(不合格销毁专用库),设备(密封容器,焚烧炉烤箱,废水废气排放设备),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车辆(悬挂标志的专用车辆),废渣深埋地点,药监环保现场监督的申报。预充式针筒原则上不能自行处理。完全符合规定所有这些步骤的花费对CDC来说成本很高。不建议CDC自己这么做。
最合理的办法是委托专业医疗废弃物处置公司来销毁,许多地方都出台了本地区的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但现在许多地县没有专业的公司。原则上过期疫苗不拆箱回收整体焚烧,对大城市来说估计销毁费用每箱在十五至二十元左右。
从CDC的角度出发,最好做到零库存,及时报警,不要有过期疫苗出现。可在过期前退回上级CDC或上家,由他们集中处理,当然CDC要完善处理的制度和记录。
现在《兰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等规定应该是比较完善合理的,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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