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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是否要卫生局确认? [打印本页]

作者: yangyangcz    时间: 2006-4-28 23:38     标题: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是否要卫生局确认?

请教各位: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前,是否需要向本地卫生局报告并确认???


作者: ldcdc    时间: 2006-4-2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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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odluck    时间: 2006-4-29 09:4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应同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报告

至于未确定的事件就要慎重了


作者: 庄主    时间: 2006-4-29 10:14

当然第一个就是报告卫生局了,其次才是疾控。确认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什么的上面有分级,规定的很清楚。当然是调查核实之后再确认。对外公布好象是由卫生局确认。
作者: yangyangcz    时间: 2006-4-29 20:51

谢谢,各位啦!!如果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相关信息"达不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卫生局不同意报告,是否我们疾控部门仍需自己在"突发网"上报该信息???
作者: wshichwg    时间: 2006-5-1 09:19

现在领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敏感性还是很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迹大家都向着上级政府捅,我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级疾控还不知道,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字就已经传真给我们了。省政府都比我们先知道。所以报和不报卫生行政部门的确认是多余的,就是个政府的传话筒罢了,怎么报和信息发布内容都是疾控出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上卫生局就是聋子的耳朵~~

[em08]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6-5-5 08:55

为了慎重起见,最好报卫生局有关领导同意后在上报,因为疾控机构具体从事突发信息报告的人员是没有多少自主权的,最起码疾控中心的领导也是很小心的,他在接到有关信息后也要和卫生局的领导报告,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最好不要自作主张。
作者: zjqsc    时间: 2006-5-27 15:06

电话上报……

亲邻现场……

领导决定……


作者: 9721811    时间: 2006-9-1 09:15

都是搞应急处理工作的,怎么就知道做技术,不学习文件呢?!!!!!!!!!!!!!!!!!!!!!!!!!!!!!!!!!!!!!!!!

根据各有关规范规定的十分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有关报告,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达到事件的标准,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有卫生行政部门或者预案.但实际工作中,一般就是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确认,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至于网络报告问题,我们深刻的教训和榜样告诉大家,那就是,在按照规范报告的同时,务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过同意后,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同意后在进行网络报告.(据传:卫生部至今还有一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网络上挂着,因为确实是找不到原因啊,有消除不掉.他们一直为此郁闷中___因为要求网络每个案例都应当有明确转归和结果,没有结果的结果还不考虑在其中啊,呵呵)

至于未分级的,个人认为如果要想网络报告,请务必书面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电话确认卫生部门收到(参照事件一样进行处置).

个人见解:按照规范是没有错误,但是,现在是资讯发达的社会.领导最不喜欢的就是他什么都不知道,就象有的同志说,省政府都知道了,处理的一线同志工作也做完了.就是领导不知道,,试问这时候领导不对你发[脾气向谁发啊.

何况,这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大家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时,信息渠道多样,发生或者反映到诸如教育,公安,新闻,农业,药监等等,一定和对方有效沟通,力争在上报的问题步调一致.不要动辄摆谱,段所谓的技术架子.要知道,由于某些因素的存在.老百姓的承受能力是有限度的.信息渠道的多样,一旦产生不良影响,直接后果就是你挨可啊.严重后果就不堪设想,毕竟我们是承担了社会责任的部门和机构,

----别人不把我们当回事,我们要把自己当回事.


作者: lee_cgqcdc    时间: 2006-9-13 21:01

如果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标准,需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的签字,才可上报。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6-9-16 12:35

以下是引用9721811在2006-9-1 9:15:54的发言:

都是搞应急处理工作的,怎么就知道做技术,不学习文件呢?!!!!!!!!!!!!!!!!!!!!!!!!!!!!!!!!!!!!!!!!

根据各有关规范规定的十分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有关报告,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达到事件的标准,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有卫生行政部门或者预案.但实际工作中,一般就是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确认,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至于网络报告问题,我们深刻的教训和榜样告诉大家,那就是,在按照规范报告的同时,务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过同意后,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同意后在进行网络报告.(据传:卫生部至今还有一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网络上挂着,因为确实是找不到原因啊,有消除不掉.他们一直为此郁闷中___因为要求网络每个案例都应当有明确转归和结果,没有结果的结果还不考虑在其中啊,呵呵)

至于未分级的,个人认为如果要想网络报告,请务必书面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电话确认卫生部门收到(参照事件一样进行处置).

个人见解:按照规范是没有错误,但是,现在是资讯发达的社会.领导最不喜欢的就是他什么都不知道,就象有的同志说,省政府都知道了,处理的一线同志工作也做完了.就是领导不知道,,试问这时候领导不对你发[脾气向谁发啊.

何况,这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大家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时,信息渠道多样,发生或者反映到诸如教育,公安,新闻,农业,药监等等,一定和对方有效沟通,力争在上报的问题步调一致.不要动辄摆谱,段所谓的技术架子.要知道,由于某些因素的存在.老百姓的承受能力是有限度的.信息渠道的多样,一旦产生不良影响,直接后果就是你挨可啊.严重后果就不堪设想,毕竟我们是承担了社会责任的部门和机构,

----别人不把我们当回事,我们要把自己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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