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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是真的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心小心    时间: 2006-1-4 09:52     标题: 这是真的吗

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

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经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防疫津贴由按月发放改为按工作日发放,标准分别,为:一类每人每工作日9元,二类每人每工作日7元,三类每人每工作日5元,四类每人每工作日3元。

二、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

三、对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国家不再统一调整。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31号)精神,通过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对专职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的人员制定适当的倾斜政策。

四、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渠道筹集。

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m06]
作者: 小心小心    时间: 2006-1-4 09:55

请广东省CDC的回话
作者: 360400    时间: 2006-1-4 10:52

这个文件很早就发了,论坛里也早有同行贴出过,是真实的文件,很多地方已经按文件实行了


作者: 小心小心    时间: 2006-1-4 11:23

广东是最落后的了。。。
作者: 小心小心    时间: 2006-1-4 11:25

为什么经济发达的广东就是不实行

广东的CDC有在吗请回答

[em06][em06][em06]
作者: ak47ttyy    时间: 2006-1-4 17:05

得了吧!我们在大西南,条件比广东等经济开发区落后了NN年,上面这个文件去年就见到了,可县里说财政没钱,防疫津贴无法解决,2004至今都两年了,找谁哭啊!真是上有下政策下有对策。
作者: 5566    时间: 2006-1-4 23:29

我们也没有
作者: cacdc    时间: 2006-1-5 01:07

我是浙江的,我们也没实行。
作者: 上弦月    时间: 2006-1-5 15:41

我是安徽省的,也没实行!


作者: 十一年    时间: 2006-2-8 23:46

我也没有哦,现在才听说呢
作者: 402250299    时间: 2006-2-9 22:06

我们县里相关人员答应要发,却迟迟等不到兑现.[em06][em06]
作者: cwcdc    时间: 2006-2-10 16:56

我们已执行,每出勤日9元。经费来源:单位自己解决。


作者: 为人常乐    时间: 2006-2-11 19:39

乡镇卫生院的由谁来出钱?没有人出钱你就不领,只管工作吧!
作者: chianfy    时间: 2006-2-14 13:15

文件是空的,单位实情才是真的
作者: hhshuwei    时间: 2006-2-14 14:44

我是云南的,我们有好几个地州也实行了![em03]
作者: 小魔女琪琪    时间: 2006-2-14 16:34

我也是云南的,我们州去年就已开始执行了[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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