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防艾同仁,如果在你所辖区域发现的HIV感染者是曾经于98年前在所辖区某医院输血感染的,你们如何处理上报?
是按实际情况上报,还是报不详?或有其它的?
按实际情况上报。
HIV有窗口期,谁都不能100%保证用血安全,这点是很明确的。如果为当初不合法采血导致,则由违法者承担其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