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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心理健康的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洋子    时间: 2004-10-10 20:27     标题: 心理健康的标准

心理学家将心理健康的标准描述为以下几点:

一、有适量的安全感,有自尊心,对自我的成就有价值感。 二、适度地自我批评,不过分夸耀自己也不过分苛责自己。 三、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适度的主动性,不为环境所左右。 四、理智、现实、客观、与现实有良好的接触,能容忍生活中挫折和打击,无过度的幻想。 五、适度地接受个人的需要,并具有满足此种需要的能力。 六、有自知之明,了解自己的动机和目的,能对自己的能力作客观的估计。 七、能保持人格的完整和和谐,个人的价值观能适应社会的标准,对自己的工作能集中注意力。 八、有切合实际的生活目标。 九、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能适应环境的需要改变自己。 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有爱人的能力和被爱的能力。 十一、在不违背社会的标准的前提下,能保持自己的个性,既不过分阿谀,也不过分寻求社会赞许,有个人独立的意见,有判断是非的标准。


作者: 纳凉秀水    时间: 2004-10-13 22:54

找到自己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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