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
血站实验室体检发现带有丙肝、梅毒的个案该如何报告呢
两种都要网报,分类:实验室诊断;其中梅毒选择:隐性梅毒。
指献血者,本身不知道他们是否有症状,血站只有负责检验血液,是否仅仅考虑为病原携带者呀
其实不然,很多人还没搞清楚:谁有报告权?医技科室(检验、放射)人员有吗?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病原携带也要进行网报,这样的规定事实上已经明确了医技科室人员有报告的义务,可在实际工作中为了避免重复报告与误报,这个权力往往给临床医生,因为实验室检查只能疾病诊断的一个部分。
还有,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做网报,不知这是谁规定的?虽然有违法的嫌疑,确是合乎情理的一个规定。这应是让楼主产生这个疑惑的根源。
楼主的问题我也不得而知,无可奉告。还请知情人解答一下。
我今年参加执业考试,我买了一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应试教程>>,其中对于丙型肝炎,是这样描述的:
“用常规试剂盒检出的抗-HCV并非保护性抗体,相反,它的检出说明血液有传染性。”
所以,在血液中查出丙肝抗体阳性,都应该上报疫情,亦不应该归属于携带者一类。而梅毒不用过多讨论,直报系统里很明显有一栏:隐性梅毒。因血液来源于献血者,对于献血员情况不了解情况下,直接选择实验室诊断比较合适。
请教大家
血站实验室体检发现带有丙肝、梅毒的个案该如何报告呢 ?
现要求网络直报。但以前原《防冶法实施办法》各省要求,对于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做大疫情报,仅作登记。
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做网报 这个是参考《全国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专题报告》第十二期中的建议
我们是参考它一下,从这月开始我们就那样做了
所谓丙肝病原携带者我们还不做网报,可是看起来也不对。
梅毒好象有规定携带者要网报,我们是依携带者报告,而不是隐性梅毒报告。
这样是不是正确?/
辅检的结果只能作为诊断的依据,这是没错的!问题是,每年CDC的来我们医院检查,他们不是去查病历,而是去查实验室结果,例如:丙肝、甲肝、肺结核等等,并依此查出我们是否存在漏报病例。我们曾向来检查的人提出疑问,可他们最终未能完全答复我们。无奈之下,我们也只能把实验室结果一把抓,宁错勿漏了。
实验室体检发现的丙肝和梅毒,因他是健康时体检,并未发病,所以只能算是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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