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海南省东方市感城镇不磨村村民符金上反映称,他满月不久的女儿在感城镇卫生院注射乙肝疫苗之后,出现了发烧、手臂红肿等症状,后来感染到了肺部。于今年5月2日死亡。
卫生局:接种疫苗致女婴死亡
昨天上午,符金上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东方市卫生局关于符金上女儿接种乙肝疫苗后异常反应的处理意见》。
《处理意见》称:东方市感城镇卫生院在给一满月儿童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后,患儿右上臂三角肌接种部位出现红肿、坏死,先后在感城镇卫生院、东方市人民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诊疗,情况未见好转,于2005年5月2日因救治无效死亡;经东方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鉴定为:接种乙肝疫苗引起的局部过敏性坏死反应。 女婴家长:第一针疫苗无异常
符金上说,2005年3月2日,他和妻子的爱情结晶——可爱的女儿在东方市中医院出生。符金上称,女儿出生后按要求接种了第一针乙肝疫苗,未接种卡介苗,接种后未发现女儿有任何异常反应。当时,医生告诉符金上,在孩子满月时,要到当地卫生院注射第二针乙肝疫苗。
满月打第二针疫苗
符金上称,在孩子满月时——即4月2日上午9时许,他便抱着女儿前往感城镇卫生院注射了第二针乙肝疫苗,一共花了6元钱,孩子接受注射的身体部位是右上臂,注射的疫苗号为20040137-3号。据符金上介绍,女儿在接受第二针乙肝疫苗后,于当天晚上就出现了发烧症状。
4月4日下午4时左右,符金上和妻子发现女儿的右上臂接种乙肝疫苗的地方出现了红肿。
右臂病变诱发身亡
在符金上提供的东方市卫生局出具的那份《处理意见》中,记者还见到了这样的内容——
4月12日,东方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对患儿会诊,结合患儿病情分析诊断:接种乙肝疫苗引起的局部过敏性坏死反应。患儿于5月2日上午10时因救治无效死亡。
符金上找到东方市卫生局理论,就女儿的死亡要求赔偿8万元。东方市卫生局随后做出了一个处理意见,称只能补偿1万元。符金上对此难以接受,遂将情况反映到省卫生厅。据《海南特区报》
看来媒体报道这事上瘾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9 23:19:50编辑过]
谢谢你提供的资料,我们要时刻提高警惕.
收了6元钱,违规了.两针一共6元就合适了.
似乎有些含糊不清.可怜的孩子
处理结果怎样?
如果疫苗没问题,接种方法、部位没问题,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医院还要给赔偿金吗?
遇到这种事情,真倒霉!
这是乙肝疫苗Arthers反应.以前有过报道.
这种东西可不是小心就可以躲过的,不好防啊!!
是疫苗的质量?还是接种引起的医疗事故?
应该弄清楚!
如果是过敏,我想,接种事故不属于.也不能说是疫苗质量有问题.
属异常反应.
接二连三的预防事故(安徽省泗县甲肝事件;海南省东方市乙肝事件;广东省狂苗事件等),媒体的误导,给预防接种工作造成极大困难.我这里这段时间就有明显的改变,接种率明显下降,有什么办法呢?
媒体的监督是没有错的,如果这个事件在疫苗进货渠道、疫苗的运输保存及接种操作上都符合《条例》要求的话,我想这应该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和接种医生没有关系,一类苗赔偿应由政府承担。但是接种属于一类苗的新生儿乙肝疫苗还收了6元钱,这是与《条例》要求不符的,是违规的。我想从今年安微甲肝事件、广东犬苗事件等事件来看,媒体的监督对我们工作确实造成了极大困难,但同时对我们的工作也是个促进作用,试看我们疾控内部特别是基层工作确实存在很多不合规定的事,这一点我们疾控人心知肚明,虽然这些都是有很多客观原因造成的,但不可逃避的说,虽然我们疾控的工作很难,但是我们很多事情还是违规在前了,今后我们在这方面确实要小心了
现在的情况,想一点规也不违,那好,别干活好了.
部分地区的问题是,收费,违规,不收费,接种单位义务劳动(谁干!).其它类似情况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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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乙肝疫苗少有的反面应,到底是何种致敏物呢?
同行们,大家还是小心为妙!
既然是这个结论,应该由当地政府出钱赔偿儿童家长,与医院无关,但如果是操作不当就另当别论了。至于应该陪多少,能协商就协商,不行就法院判好了,我们国家的预防保健工作不能因此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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