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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狗拿耗子—食物中毒归疾控中心管么? [打印本页]

作者: dandanstar    时间: 2010-10-15 16:39     标题: 狗拿耗子—食物中毒归疾控中心管么?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您觉着在食物中毒事件中疾控中心充当着怎样的角色???想与大家共同讨论!
作者: 豫朦胧    时间: 2010-10-15 17:19


作者: dandanstar    时间: 2010-10-15 17:38

我觉着和CDC没关系!
作者: 将军牛牛    时间: 2010-10-15 19:27

有油水的事,监督所抢着干。
食物中毒的处理容易得罪人,就躲着。
是卫生局长自己拎不清,乱点鸳鸯谱,闹笑话。
分家本来就是闹剧,砸烂一口大锅,换两口小锅。
作者: 潜龙    时间: 2010-10-15 22:13

疾控全部是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平时监督有好处,监督干,调查找原因,苦活那是疾控干。疾控联合起来,不干
作者: 公卫之星    时间: 2010-10-15 22:35

本帖最后由 公卫之星 于 2010-10-15 22:44 编辑

卫生局接到食物中毒的报告,然后派CDC下去调查,你能不下去么?

而且食安法不是明确规定了食物中毒的调查是疾控部门去调查的吗,就算不是那除了CDC还有哪个部门能做得来?

调查食物中毒还是咱们疾控部门的本份工作,绝对不是狗拿耗子
作者: deepbeyond    时间: 2010-10-16 00:05

回复 6# 公卫之星


    有道理。我觉得CDC在这个事件中,从当“技术工人”的角色。
作者: 青蛙最伟大    时间: 2010-10-16 02:07

本帖最后由 青蛙最伟大 于 2010-10-16 02:41 编辑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纵观整个法规,也就是在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之后,疾控中心的责任是应当协助
所以疾控中心的责任,就是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现场处置和流调。食品其他的问题,不由得我们管。
如果食物中毒是场戏中的群众演员就是疾控中心,政府是主角,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配角。老百姓就是观众。
作者: 青蛙最伟大    时间: 2010-10-16 02:16

本帖最后由 青蛙最伟大 于 2010-10-18 13:10 编辑

还有就是,该《法》有关食品检验的部分,居然对疾控中心只字不提,那么疾控中心是否可以有权不知情,拒绝担责?

看来食药局的人存心抢疾控中心的饭碗啊

个人认为:关于未知原因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过程中,在还没有确定是食源性疾病引起的,还是人与人之间传播的引起的,疾控中心是最权威的机构,任何一个政府部门都没有疾控中心更加具有说服力。因此,疾控中心不是一线的管理部门,让人费解。
目前,食品安全的管理,政府部门更注重“管”,疾控中心则更加注重“理”。缺一不可。重“管”不重“理”的食品安全法,是不完善的。
疾控中心的在《食品安全法》中的地位,亟待加强。
作者: 熊熊大火    时间: 2010-10-16 09:17


作者: 丽琴    时间: 2010-10-16 10:59

疾控是技术支持部们。
作者: 潜龙    时间: 2010-10-16 20:07

地位加强又如何,在用你的时候,说你是专家,平时查卫生,管卫生不用你,干活找你,
作者: dyjklzr    时间: 2010-10-17 08:45

目前只有按法律办事吧,食品安全法说的很明白。
作者: 将军牛牛    时间: 2010-10-17 12:55

当官的不懂法怎么办?
出现事态,只通知疾控去处理,不通知监督所参加,你还去不去?
特别是节假日,到了现场,有些问题需要请示,都给你来个“已关机”。
作者: zzxtz    时间: 2010-10-18 14:13

分之合理,合并更合理,少工作扯皮。
作者: dhcdcman    时间: 2010-10-19 09:14

就应付着吧,能应付一次是一次了。应付不了,给领导去应付
作者: dandanstar    时间: 2010-10-19 13:02

还有就是,该《法》有关食品检验的部分,居然对疾控中心只字不提,那么疾控中心是否可以有权不知情,拒绝担 ...
青蛙最伟大 发表于 2010-10-16 02:16


疾控中心协助调查,其实卫生监督完全可以自己调查(他们也是学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出身的啊!),说白了:1.他们就是懒,遇到麻烦事情就往疾控中心身上推!2.食品安全法不完善,各部门职责不清,造成出了事情就踢皮球,互相推诿!3.基层疾控检验能力有限,设备落后,有些疾控检验科连实验室计量认证都没过,出具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国家当然不能把食品检验交给疾控,有些医院的检验能力不比疾控强多了!
综上所述,首先《食品安全法》不完善,规定职责不清,其次存在交叉管理,容易造成互相推诿,最后就是食物中毒的处理应该全部交予卫生监督负责,自个儿成立个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科,要不然此项工作在真正开展起来会效率低,责任乱。
    个人观点,欢迎探讨!
作者: kaiyu    时间: 2010-10-21 08:17

《食品安全法》就是规定CDC去做,有龟腚,有啥办法
完全就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去任务
CDC,不知道作为市一级的有几个真的那么有实力去做
去做了又能怎么样?行政叫你怎么报就怎么报?
技术算什么?
作者: sunswallow    时间: 2010-10-21 23:58

cdc的地位只能是干活的,什么才能翻身当主人
作者: dandanstar    时间: 2010-11-1 10:23

回复 20# 吴姚
您严重玷污了此论坛的纯洁,望管理员及时制止,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作者: 法官大人789    时间: 2010-11-4 14:20

回复17楼《食品安全法》就是规定发生食物中毒CDC就应该去处理,你说“其实卫生监督完全可以自己调查(他们也是学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出身的啊!),说白了:1.他们就是懒,遇到麻烦事情就往疾控中心身上推!”我是不认同你的观点,现在餐饮业由卫生监督代管,发生食物中毒按你的观点卫生监督可以去处理,如发生在食品流通和食品生产环节的食物中毒哪叫谁去处理?所以《食品安全法》规定发生食物中毒由CDC去处理是正确的。
作者: ylj_2010    时间: 2011-1-11 21:22

我认为不应该管,职能都走了,怎么管
作者: dandanstar    时间: 2011-1-15 16:02

CDC拿什么去调查食物中毒?身为CDC的人员你平时接触食品进货、加工、流通、生产和销售环节么?你对这些了解多少?你平时就没干这些你还怎么去调查?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由CDC负责收集信息,调查奶粉来源,为什么?作为监管部门的技术监督局、工商、卫生监督干什么去了,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是怎么生产、加工、销售出去的?术业有专攻,一个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完全可以由医院和监督所共同完成,为什么总扯上CDC?CDC是万能的么?一个县级CDC有几个人?几个科室?能做多少检验项目?就算他采了样能做出来结果么?就算结果出来了能作为法律认可的证据么?只能说CDC地位太低,领导不重视,可有可无的单位,谁都要把你欺负一下。
作者: lj1993    时间: 2011-2-9 11:37

如果可能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假设不管,怎么网络报告,况且还有初次、进程、终结等报告,所以还是要分情况,如果政府部门细化落实一下责任,当然更好
作者: 火子弹    时间: 2011-2-9 17:17

帮顶。给疾控来点实际的
作者: cdc123    时间: 2011-2-10 11:20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排除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的可能。
作者: 平东临岛国    时间: 2011-2-23 11:54

食品安全法没出台前,都是监督所去做,法一出台,麻烦就来了。这就是中国CDC。
作者: lj1993    时间: 2011-3-28 11:23

如果到了突发公共卫生的级别,由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疾控中心实现网络直报,也就是说还要报告附件,不了解情况是写不出来报告的。
作者: johntao88    时间: 2011-4-18 22:59

卫生局接到食物中毒的报告,然后派CDC下去调查,你能不下去么?

而且食安法不是明确规定了食物中毒的调查 ...
公卫之星 发表于 2010-10-15 22:35


别扯,食品安全法上写的是: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疾控需配合开展相关流行病学调查。
开玩笑,食物中毒事件面对的都是那些奸商,你疾控去调查处置,你行吗?开玩笑!
疾控永远就是这个命,只能干苦活,从来没权利。
比如禽流感,鸡鸭都死了一片了,农业部门不慌不忙在那边抽烟,啥都不告诉你,而且还没见到任何可疑病例,省里领导来了却在骂疾控监测预警力度不够,你说扯淡不?
作者: gscdc2011    时间: 2011-5-20 11:11

鼓掌!给楼上顶一下
作者: riverleaf    时间: 2011-5-28 11:11

赞同你的说法
作者: riverleaf    时间: 2011-5-28 11:12

赞同你的说法,非常专业!
作者: riverleaf    时间: 2011-5-28 11:15

我认为发生食物中毒应该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小组去处理,应为涉及的部门不止卫生!卫生部门就先不要窝里斗了!
作者: riverleaf    时间: 2011-5-28 11:16

是够扯淡的啊
作者: njcdc    时间: 2011-8-24 16:32

疾控中心跑不掉,
作者: 冰封0218    时间: 2011-12-28 11:55

职责不清确实很难做啊,周末啊节假日之类的电话一到就得赶过去,经常路费都不得报销,疾控工资又那么低。一个卫生科管的事有那么多,就那么两三个人。无奈啊。
作者: bncdc    时间: 2011-12-28 16:44

因地制宜,顺其自然。
作者: 逸尘    时间: 2012-1-10 15:45

回复 6# 公卫之星


    基本同意,疾控夹在中间很难做啊~~想推推不掉,想甩甩不了!
作者: cifang2000    时间: 2012-1-13 16:53

没资金没权利,别人一看你得疾控的都不理你了
作者: 长垣岳鹏飞    时间: 2012-5-15 09:56

对啊,疾控中心的实验室一般都是县里面唯一一家经过计量认证的,食物中毒要我们的检验室对食物进行检测的,我们的检测报告是有权威性的
作者: 长垣岳鹏飞    时间: 2012-5-15 09:56

对啊,疾控中心的实验室一般都是县里面唯一一家经过计量认证的,食物中毒要我们的检验室对食物进行检测的,我们的检测报告是有权威性的
作者: xiguacx    时间: 2012-5-15 22:47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疾控需配合开展相关流行病学调查。
重大是需要上报卫生部的,所以让疾控负责的话至少得卫生厅以上来点兵。。。不重大就不去呗~
作者: lycdclyj    时间: 2012-5-20 11:28

回复6楼:言之有理。
作者: 雨仙    时间: 2012-7-23 10:41

CDC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与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同步进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原则是不接卫生局通知不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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