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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传染病] 卫生部:将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血清学检测 [打印本页]

作者: 67073764    时间: 2009-10-11 19:30     标题: 卫生部:将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血清学检测

目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制订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的指导性意见。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10日在卫生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邓海华表示,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是由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身体没有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不会因一般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 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其中,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包括乙型病毒性肝炎,也就是说,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专家认为,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不会影响他人健康,也不会造成乙肝的传播;从及早发现乙肝病人、及早治疗、对患者健康负责的角度出发,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查项目以及评价肝脏功能,比检测乙肝五项对诊断乙肝更具有临床参考意义。 邓海华表示,待意见出台时,卫生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请权威专家进行详细解读
作者: 577    时间: 2009-10-11 21:29

急需卫生部“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的指导性意见”!
作者: 浠水县疾控中心    时间: 2009-10-12 15:50

不好,这样保护了个人的隐私,别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证.
作者: tigercqf    时间: 2009-10-13 08:30

不检测,真出了问题谁负责呀?
作者: 将军牛牛    时间: 2009-10-13 09:23

这则消息一出,已经有连锁反应了.近几天天天能遇到以前的(+)现在要求发健康证的人.
中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人口基数大,和发达国家攀比是可笑的.
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做法,那种要么全盘肯定要么全盘否定的思维是不负责任的.
说实话,我信不过所谓的专家,一部分有话语权的专家的意见如果不令人信服,只会造成更大的混乱.
作者: ppttmm    时间: 2009-10-28 20:14

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做法,那种要么全盘肯定要么全盘否定的思维是不负责任的.
说实话,我信不过所谓的专家,一部分有话语权的专家的意见如果不令人信服,只会造成更大的混乱.

严重同意!!!!!!!!!!
作者: gfz8899    时间: 2009-10-28 21:41

我个人认为,到现在乙肝的传播途径还是没搞清楚,专家的意见只不过是一厢情愿,他的话语权多了点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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