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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传染病] 重症手足口病 [打印本页]

作者: cdcgzry    时间: 2009-7-15 09:00     标题: 重症手足口病

按照规定,重症手足口病要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如果当地治疗条件有限,转至外地进行治疗,对患儿的病情不得而知,这样就造成每日报告上的新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是由转入地的医院和CDC报告还是转出地的CDC报告。哪位同仁了解相关规定,请告知。谢谢!!!



作者: gyfzhqi    时间: 2010-5-21 10:00

问了负责直报的同事,他说:转至外地进行治疗,首诊医院上网报告,然后填写转归情况,再由转入医院收治。
不知道对不对啊。
作者: momof2009    时间: 2010-5-26 10:10

我们这里的情况:由确诊为重症的医院网络直报,当地CDC做重症病例个案调查。转至外地医院后,由外地CDC做个案调查,不用网络直报。
作者: xiaohu9670    时间: 2010-7-13 15:11

重症手足口病要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哪个规定?
作者: zjcxfsmjm    时间: 2010-7-14 22:13

重症手足口病要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那不烦死了
作者: zjcxfsmjm    时间: 2010-7-14 22:14

我们县里今年有7个重症,要报7个突发事件?没有的事情!就算死亡,也不用报告的。
作者: zhangzhenquan    时间: 2010-8-11 16:55

谁说重症按突发报告的?死亡病例也没报突发啊
作者: 天长地久    时间: 2010-8-17 10:08

我们这里是转到外地的就由外地疾控中心进行个案调查,并写出相应的流调报告,至于在家中治疗的情况,就必须由我们自己去完成了,然后将流调报告综合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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