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讨论]公卫医师的处方权 [打印本页]
作者: xpzhulin 时间: 2008-5-15 09:06 标题: [讨论]公卫医师的处方权
在一个县,有一持有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证的职工,因各种原因,调到县医院工作,在坐诊中,发生医疗事故,经调查结果;一是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坐诊违反执业医师法,二是卫生监督所不作为,就这样监督所长挨了处分。可回想,医疗单位的不论是何种执业医师调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只要在调入时转一下职称就可以了,这到底对与不对。
作者: 洋子 时间: 2008-5-15 17:32
消息出自何方?
作者: 水中鱼 时间: 2008-5-15 17:41
公卫医师的 意义是什么?我一直不大清楚,尽管我本人也是,但是我的同事都是临床或者根本不是医学的,看见卫生部的猪头们每天忙来忙去的真的感到很悲哀。自己手下的医院都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还不叫你多收费,究竟收费多少才叫合理呢?卫生部的官员们是国家的公务员,他们的工资不用操心。
又说多了,还是把希望寄托在彩票上吧,郁闷!
作者: 句章大侠 时间: 2008-5-15 21:57
公卫医师的意义是什么????????[em06][em06][em06]
作者: xpzhulin 时间: 2008-5-16 08:20
在我们市内的一个县,具体的县名暂时不便告知,因可能不只是处分,最后结果定论再祥告。
作者: 公卫的悲哀 时间: 2008-5-16 16:11
我是学公卫的,读书时,老师跟我们说:别以为公卫只是打防疫针,你们是医生,既能防病,又能治病,《执业医师法》也规定,疫情发生时,公卫医师要作好急救及院前急救处理,试问:如果没有临床知识和临床处理资格,公卫医师凭什么做院前急救。
作者: pzh 时间: 2008-5-16 16:37
学公卫,公卫医师,没有用.[em04]
作者: 明月满庭 时间: 2008-5-17 15:49
有同感,尤其是乡镇的公卫医师。
作者: hny1722 时间: 2008-5-19 09:54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证就是为了防止下岗用的。
作者: 柳莹 时间: 2008-5-20 14:58
执业医师法把医师分为三类:医疗、预防、保健。公卫医师的执业范围是预防医学,没处方权的!否则违法!
作者: 公卫的悲哀 时间: 2008-5-20 19:34
不懂就别乱放炮,医师分为临床、公卫、口腔、中医。再说《执业医师法》也没说公卫医师没处方权。
作者: 我不是天使 时间: 2008-5-22 09:24
对我来说改行做公卫,不知道是错是对,在乡镇做公卫好象没什么作为,都是混日子.
作者: 柳莹 时间: 2008-5-22 22:31
11楼就是不懂法!你那些什么口腔、中医都是属于医疗方面的医师!你是一个猪!不懂就别乱说。我就是卫生局医政法监股的!经我手注册的执业医师近2000人。你有医师执业证吗?你看看证里是如何写的:执业类别“公共卫生”、执业范围“预防医学专业”!执业类别“医疗”、执业范围“内科”!……你懂个毛!
作者: yxcdccj 时间: 2008-5-23 02:45
事实上确实是这样的,《执业医师法》虽没有明确公卫医师有无处方权,但执业类别明确了是公共卫生,所能从事的只是传染病控制、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等工作。目前,大多地方公卫医师是没有处方权的,但也有一部分地区允许有处方权,这要看当地省卫生厅是如何规定的了。
现在,大多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是从原卫生防疫站改革出来的,而在当时实行执业医师转换时,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都只能获得公卫医师资格。到现在表现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近几年来结核病项目工作预防和治疗工作都是指定当地疾控机构,而100%从事几十年结核病诊治的原防疫站业务人员,他们所取得的执业资格是公卫,他们从事诊治和开具处方就是违法,一但出现医疗事故必败无疑,按照现在的四项追究制原则,如果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监督、追究当地疾控部门改正,那当地卫生监督所就是不作为,其必会受到追究的。
[em01][em01][em01]
作者: 风平浪静 时间: 2008-5-23 09:49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 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按照本人的理解,处方也是医学证明文件的一种吧,公卫医师只要开具与执业范围有关并且与执业类别相符的处方就没有违反《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不是吗?欢迎大家继续探讨。
作者: 柳莹 时间: 2008-5-23 14:29
我请大家看一本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权威释义问答、执业医师行医实务问答、《执业医师手册》,主编:钱信忠,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第31-32页的解释:
(1)该医师的执业地点,即该医师执业具体在哪一个医疗、预防、保健机构;(2)该医师的执业类别,即该医师是从事医疗、预防、保健3类医务工作中哪类执业活动的医师;(3)该医师的执业范围,即该医师的具体诊疗科目,包括内科、外科、牙科、儿科、放射科等。
“注册为预防医师或者保健医师不能从事医疗执业”!“内科医师不能进行外科诊疗”!……这是对法的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坐诊、诊疗、诊查、开处方是属于医疗执业活动,公卫医师是不能违法做的!公卫医师主要从事疾病调查、医学处置等工作,有本事就做卫生行政管理,没本事就做其他工作。第41页也对执业地点、类别、范围进行了定义。——“类别就是指医疗、预防、保健”!11楼不懂法,死读法,不对法的内涵学透,故会盯字眼说没规定公卫医师没处方权!却不知开处方是医疗执业活动之一!请认真学习,别在疾控家园上当着那么多专家乱发表,惹笑话!
作者: 公卫的悲哀 时间: 2008-5-24 13:59
不知16楼个人资料"性别"是否属实,我实在不愿相信“你是一个猪!”“你懂个毛!”竟会出自一个“靓妹”之口,本想回敬一句脏话,一查个人信息,我打住了。既然来到这个“家园”,我们就极可能是同行,也许我们都是“公卫人”,相信我的工龄比你长,也在执法岗位呆过,但我仍然是一名医师,感触到一名“公卫医师”的无奈,你查处过防疫机构里的非“公卫医师”吗?你想过“公卫医师”凭什么养家糊口、安身立命吗?当“公卫医师”的权利和利益被侵蚀侵时,可有谁为我们争取过?难道同行门在这里讨论一下、争辩几句,你就那么“愤慨”吗?如果你也是“公卫医师”,说不定哪天到疾控或其他部门上班,相信会有同感。
作者: 吾诚吾实 时间: 2008-6-5 11:38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作者: 句章大侠 时间: 2008-6-5 14:59
执业医师法颁布以来,依照宪法的立法精神,在规范医师执业,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方面收效甚微。在广大基层卫生院,一名公卫医师不但要做卫生防疫工作,而且要兼医疗门诊,药房,放射,口腔,护理,儿童保健。。。等等的等等,所谓的按照医师分类注册进行执业已经毫无意义。现行的《执业医师法》弊端丛生,特别在保护公卫医师合法权益方面语焉不详,在cdc系统,卫监系统,广大公卫医师边缘化,固有人格荡然无存。
作者: ttlook 时间: 2008-6-6 21:19
疾控系统内一片混乱啊,急需改革!
作者: qiuqiling 时间: 2008-6-7 14:33
我们这边很多开药店的,什么学历、职称都没有。病人去配药时,什么药都敢卖。中药都开、没人去查,执业医师什么法。查什么,就查我们卫生系统内部人。。悲哀。
作者: wxynh 时间: 2008-6-11 15:13
公卫执业范围是应该不去开处方,但许多临床执业医师,甚至无资质人员从事公共卫生是否超范围,是否违法呢,怎么从没听说什么部门去查处.
作者: gtcdc 时间: 2008-10-16 16:32
中国的悲哀
作者: 拂晓伟人 时间: 2008-10-23 09:53
应该处理,学临床的就应该到医院去坐诊。
职业医师法可说得很清楚呀、、、、、、、、、、、、、
公卫医师那样做是违法的!
作者: mcc5567 时间: 2008-10-28 16:20
疫情发生时难道还要临床医生去处理
作者: bzcdcyj 时间: 2008-10-29 16:10
中国现象
作者: 结核病248 时间: 2008-11-5 08:08
同意楼上老兄的看法,我们疾控人员看来只能摸彩票中大奖才能过上小康的生活
作者: cwm4567 时间: 2008-11-5 09:01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证就是为了防止下岗用的
作者: liner 时间: 2008-11-5 09:12
我也是公卫医师,但医院给了我处方权,不过有限制范围的,我能开的药物仅限于预防和急救方面的药品。
作者: xsjkzx 时间: 2008-11-11 11:05
公卫就是给领导解决部分职工就业问题的岗位。
作者: 老梅 时间: 2009-6-18 16:43
如果单纯按<执业医师>规定去理解,公卫医师在急性传染病防治第一线应充当什么角色?你传染病都诊断不了,怎么采取防控措施?本来是呼吸道传染病,你当作肠道传染病对待可以吗?寄生虫病、肺结核病看来都应划为综合医院的职责范围啦,公卫医师只能打打防疫针、消消毒就得啦,还要培养那么多高职称的干什么?!
作者: tjx1969 时间: 2009-6-18 18:26
公卫执业医师有处方权吗?
经常有人问,公卫执业医师有处方权吗?回答都非常含糊,有人说公卫执业医师没有处方权,只有临床医师才有处方权,有的人说有处方权。两种回答,都不正确,查阅《执业医师法》并没有提到公卫医师的处方权问题,作为医师的分类,最主要的是执业类别的问题,处方权并不是执业类别的分类标志。
首先要分清一个概念,处方权是什么?如果你认为处方权就是开药、开化验单、开医嘱!我想,你的回答是正确的,不过,你一定认为处方就是临床医师的专利,就大错而特错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中药和西药都属于处方内容,一个西医师开的处方有大量的中药,这就违反执业医师法了,虽然西医师有处方权,但不能开中 药处方啊!同样的道理,西医师不能开公卫医师的处方,公卫医师不能开西医的处方。
如果你在疾控中心地病科工作,面临缺碘威胁的群众,你就得执行处方权,你的处方就是建议这些群众吃碘盐,这个处方一方面给群众看,另一方面给政府看,开给政府的处方就是建议政府保证碘盐的供应,这可是一个大处方哦!临床医师是没有资格开这样的处方的。
如果你在食品卫生科工作,有人吃了某食品拉肚子了,你可以开化验单,对可疑食品开化验单,查明原因。
如果你从事疫情处理工作,一个学校出现了传染病流行,你可以开具疫情处理的处方,处方内容就是是否停课,是否隔离,如何消毒等处方。这些处方都是大处方,面向一个群体,而不仅仅是个人。
总上所述,公卫执业医师是有处方权的,临床医师的处方是针对个人,公卫执业医师的处方是不仅仅是针对个人,主要面向群体。我们翻开《预防医师》第五版教材,总论专门讲到了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区别,说得很详细了。谈到这里,也就明白为什么执业医师法中没有提到处方权的问题了,作为医师,肯定有处方权了, 没有处方权就不叫医师了!!!如果你拿着公卫医师执照,去坐临床门诊,去开临床处方,这就违法了,当然,医院允许你这样做,你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
作者: tjx1969 时间: 2009-6-18 18:28
http://home.epiman.cn/space.html
作者: 微笑lily 时间: 2009-6-20 21:01
临床的,甚至是搞护理的都可以搞预防,可搞预防的离开了本职就是闲杂人员啦。究竟搞公卫的专业性有多强呢?公卫执业证难考,参加考试的人员也少,好不容易拿住了却又没有多大用处。
作者: ynhhlvtao 时间: 2009-6-24 10:58
学公卫,公卫医师,没有用
作者: U24290184 时间: 2009-6-24 13:02
美国的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就是全科医生很吃香的.可以开诊所.相信不久我们就会有出头了.时间大概是50年吧:dizzy:
作者: 营养 时间: 2009-6-24 13:49
执业医师法是有明确的吗?
作者: laohu02215 时间: 2009-6-25 21:03
公卫的工作还是蛮好的,不过现在要研究生的了
作者: fxq601 时间: 2009-7-29 16:46
发达国家的公卫医师都是全科医师,什么处方都可开,我们国家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一下他们的经验呢?
作者: 冷枫_im 时间: 2009-7-30 02:16
公卫执业医师非临床专业是不能在门诊坐诊的,包括我们的结防门诊、皮防所、犬伤门诊等;公卫执业医师未经当地卫生局注册,也不能从事相关执业活动(可能改革后的疾控中心有许多人员未重新注册过,而且以前防疫站的注册记录在当地卫生局未必能找到,如果不清楚的朋友,建议去查一下,注册过的都有一个注册证的,现在医师定期考核都以注册证上发证时间为准,而不是以资格取得时间为准);临床专业毕业的朋友不管是从事什么岗位,最好不要任意改变执业类别,因为现在的变数谁也没法预料!
作者: caojianeng 时间: 2009-8-2 23:10
其实如果在疾控中心公卫执业医师或临床执业医师倒也无所谓。一般县级都有个中医院什么的,中医是不能开西药的。同样西医也不能开中药,但实情是不可能实行。
还有了疫苗是不是公卫执业医师专用的呢?如果这样新生儿乙肝疫苗就及时不起了。如果疫苗是临床执业医师专用那现在的公卫执业医师使用疫苗又违法了。
作者: shishiwan 时间: 2009-8-3 21:24
法律需修正,实践要深入,对!一切在变化中.
作者: qixincdc00 时间: 2009-11-27 11:30
没有公卫医师执业证的其他人员在疾控中心从事疾病预防工作算不算违法?
作者: iamchris 时间: 2009-12-3 14:36
公卫医师一直是没有处方权的,要么重考,要么不能坐诊。监督所检查都是走过场,谁有精力一个个查呢
作者: wscllcy 时间: 2009-12-3 16:51
我是公卫医师,医院给了处方权,但从没开过处方,只为接种过疫苗的人员出具过证明。但想问一下,疾控部门注射疫苗时,是否需要开具一张何时注射何种剂量的何种疫苗的处方,尤其如乙肝等需接种好几次的疫苗,还是只在包装盒上排定好时间按时接种完事?
作者: wsfy 时间: 2009-12-3 23:07
擦边球而已,哪都不挨,哪都挨抽。
作者: wsfy 时间: 2009-12-3 23:07
擦边球而已,哪都不挨,哪都挨抽。
作者: angeljie44 时间: 2009-12-4 14:12
公卫执业医师有处方权吗?
经常有人问,公卫执业医师有处方权吗?回答都非常含糊,有人说公卫执业医师没有处方权,只有临床医师才有处方权,有的人说有处方权。两种回答,都不正确,查阅《执业医师法》并没有 ...
tjx1969 发表于 2009-6-18 18:26 
非常赞同这位前辈看法~~~
各行其职吗~~
现状虽然说还是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存在,但,原则和方向是对的~给点耐心。。。
作者: bjxcdc 时间: 2009-12-10 19:51
本帖最后由 bjxcdc 于 2009-12-10 19:53 编辑
一部《执业医师法》造就中国几十万的非法行医,而我们现在的部长学历高,对我们也是期望的太高,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不管你是大专还是大本,没有执业医师证就的下岗,以前的工农兵大学生,现在是教授,以前没有考试的直接进执业医师,而差一年没有划入执业医师的这些人怎么办????这样公平吗??
作者: lsjkzcy 时间: 2009-12-10 20:21
公卫医师从《执业医师法》法律层面讲是依法获得处方权的,只是要看什么处方权,具体法律依据请看《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可以从网上查看,公卫医师也是医师,什么是医师,从定义上看,从事防病治病的专业技术人员,只是公卫医师处方权要与他的从事的公卫岗位要适应,即要行使公卫生相关的处方权,如防病需要的处方权,但具体如何,处方管理办法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而言,从事内科或外科、儿科、妇产科专业性处方肯定不行的。而是要从事预防疾病相关的工作所需要的处方权。以上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目前,在处方权界线管理上,现在较为模糊,严格意义上,各种执业医师都不能跨类别,但实际上都有跨类别现象,如中医开西医方、西医师开中医方,或口腔医师开内科方等,很难界定。
作者: 刚察人 时间: 2009-12-11 10:59
哎,现在的基层不好说。
作者: 盾牌 时间: 2009-12-25 13:44
公卫医师的执业范围是预防医学,没处方权的!否则违法!
作者: tjx1969 时间: 2009-12-25 15:05
什么是“处方权”?
作者: lsjkzcy 时间: 2009-12-30 21:03
公卫医师没有处方权法律依据是什么?那位朋友不要凭感觉啊,请教有什么理由说是公卫医师开处方是违法?
作者: 山竹 时间: 2010-1-3 13:40
行政的悲哀不要强加在公卫头上!"公卫医师没有处方权!"说这话的,如果是政策制定者,应该调整你的政策了!.如果是政策执行者,我问你,广大基层,甚至中层,中医生的是否没过开西药?西医生是否没开过中药?外科医生没治过内科病?内科医生是否没进行过外科处置?如果是,都犯法了,怎么办?!哈哈哈!
作者: huangtang 时间: 2010-1-11 13:29
我想问一下:
公卫医师看性病违法吗?
给艾滋病\结核病人发药违法吗?
是谁给他们权力开药发药?
开疫苗接种违法吗?
如果都不违法,那么开处方就违法?
处方是什么?
健康教育的内容是处方吗?
打疫苗的单子是处方吗?
......
欢迎光临 疾控家园 (http://cdcman.cn/) |
Powered by Discuz!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