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疫苗相关] 脊灰强化免疫中的违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7-12-11 15:17 标题: 脊灰强化免疫中的违规问题
脊灰糖丸的强化免疫已经开展了十多年了,至今仍在部分地区进行着。强化免疫为消灭脊灰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对没有服足四次糖丸和零剂次的儿童意义更大。但强化免疫其中的问题也应引起高度重视,那就是4岁以内已经服足四次糖丸的儿童服苗的问题,和刚刚服完疫苗还不足28天的儿童的服苗问题,有的甚至是在强化免疫前几天才副了糖丸的儿童还要服苗的问题。虽然这些问题多年来一直被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强化免疫方案所勉强解释,但那些解释都是和卫生部发布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抵触的,一个和国家颁发的工作规范相抵触的地方性文件是否合法或违规?再者如果在强化免疫期间发生的相关病例或异常反应是属于异常反应还是接种事故?请大家讨论。
作者: 江户 时间: 2007-12-11 16:41
所以我们也很迷惑,不知该咋办。只好按上级单位的规定来做。
作者: wind 时间: 2007-12-11 16:43
卫生部的规章效力高于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文件。当发生抵触时,应以《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为执行依据。
脊灰糖丸的强化免疫中确实有许多违法的方面,如果发生纠纷而惹上诉讼,将吃不了兜着走。
我们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观念太淡薄了!!
作者: 洋子 时间: 2007-12-11 16:52
“4岁以内已经服足四次糖丸的儿童服苗的问题,和刚刚服完疫苗还不足28天的儿童的服苗问题”,这个问题提的好。
在今年补服苗的工作中,我们这儿已经不再有这种情况。
作者: CDC遗忘 时间: 2007-12-11 17:11
这是常见问题了.
作者: hplin07jm 时间: 2007-12-11 20:53
个人觉得国家应对有关地方性文件和方案进行审核,统一标准,严格按标准开展工作,明确方法,避免出现模糊要求,影响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 ztzhujr 时间: 2007-12-12 16:35
4岁以内已经服足四次糖丸的儿童服苗的问题,和刚刚服完疫苗还不足28天的儿童的服苗问题”今年不是已解决了吗?[em01]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7-12-13 13:04
以后将强化改为查漏补种,问题就解决了。
作者: frzfbs 时间: 2007-12-14 08:37
今年不搞强糖了,嘿!精心组织的东西,无用了,但不用烦恼了;万岁!!!!!!!
作者: 灵泉居士 时间: 2007-12-14 09:58
今年在云南、广西等省仍然在搞糖丸强化免疫,不知道国家对上述老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作者: zrsheng 时间: 2007-12-15 16:56
江苏年年在搞,尤其可怜是外来儿童,当年来的全要吃,不管以前免疫史,即使吃过5颗也还要吃,不满2月大于1月的也要吃[em03]
作者: 雨中漫步 时间: 2007-12-18 20:11
我们这儿还在进行强化免疫,上述两个问题依旧存在,唉!真不知
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作者: liaojinhai 时间: 2007-12-18 22:57
已经改为查漏补种,四岁内不足4剂次的补齐4剂次,一岁以内按程序接种。
作者: 小小豆豆 时间: 2007-12-19 09:22
我们这就在搞,实施方案明确,满2月至4岁,不管以往免疫史如何,一律喂服一剂糖丸,还是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矛盾的。
作者: my_cexopl 时间: 2007-12-19 09:52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就是圣旨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很多地方也是无法操作的。上面所述言论本身就是本计划免疫复杂性缺乏最基本认识。假如我们做这个工作连这一点都不明白,我感到汗颜!!!整个预防医学最终宗旨是降低人群发病率,而不是个别人。当然社会也应在我们专业人员推动下,认识这一点。否则,失去了公共卫生人员工作意义,和一般人又有什么区别???
以上言论,同道不要骂我。
作者: 防柳男娜 时间: 2007-12-19 23:57
我们广西壮族自治区今年继续搞强化免疫。我们近几年来在强化免疫中,对4岁以内已经服足四次糖丸的儿童还是继续服苗,但对刚刚服完疫苗还不足28天的儿童的已经不强求服苗了。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7-12-20 09:53
以下是引用my_cexopl在2007-12-19 9:52:56的发言: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就是圣旨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很多地方也是无法操作的。上面所述言论本身就是本计划免疫复杂性缺乏最基本认识。假如我们做这个工作连这一点都不明白,我感到汗颜!!!整个预防医学最终宗旨是降低人群发病率,而不是个别人。当然社会也应在我们专业人员推动下,认识这一点。否则,失去了公共卫生人员工作意义,和一般人又有什么区别???
以上言论,同道不要骂我。
预防接种工作是具有行政行为性质的工作,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才是合法的行政行为”,也就是说法律不允许你做的事情,你就不能做。它和民事和刑事法律不一样,民事和刑事法律规定的是法律不禁止的或无规定的都是不违法的。作为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是预防接种工作必须执行和遵循的法律规定,如果这一点都不明白,也就真的不要干预防接种了。一个漠视规范和法律的人还是一个合格的卫生工作人员吗?
作者: jtfbs 时间: 2007-12-20 17:07
强化服苗时(2月---4月)的小孩要服4粒糖丸,每粒间隔才半个月呀!
[em06]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7-12-21 09:04
以下是引用jtfbs在2007-12-20 17:07:04的发言:
强化服苗时(2月---4月)的小孩要服4粒糖丸,每粒间隔才半个月呀!
[em06]
简直就是胡闹.
作者: my_cexopl 时间: 2007-12-21 10:00
1、《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是强制性规范吗?
2、《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没有规定就不能做吗?
3、《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所规定的,我们能全部执行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也没有说明脊灰普服时要间隔28天?
4、《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真的能解决计划免疫中所有问题吗?多年的脊灰普服实践,并没有增加或加重异常反应率的报告。
5、设计普服的初衷只是强调全体服苗以提高接种率,并且这样的方案相较其他方案成本效益最高的。
6、这个方案我想全世界都在采用,难道中国同仁水平要高许多吗?
7、倘若一切脱离流行病学最高宗旨即降低人群发病率,成本效益比要小这二个东西,公共卫生有什么意义?
8、你们在实际工作中,比如麻疹暴发时,要应急接种麻疹疫苗,是不是先要调查一下谁接种(我是指确切证据),谁就不打吗?
作者: jtfbs 时间: 2007-12-21 11:43
以下是引用lyzengbao在2007-12-21 9:04:41的发言:
简直就是胡闹.
怎么是胡闹呢?强化免疫要服两粒,基础免疫要服两粒呀
作者: jtfbs 时间: 2007-12-21 13:05
如一个2007--10--15生的小孩,12月5日服糖1次(强化免疫),12月15日服糖1次(基础免疫),2008--01--5服1次(强化免疫),2008--01--15服1次(基础免疫),不是要服四次吗?
作者: 2001020831 时间: 2007-12-22 00:02
去年糖丸强化搞得大家差不多累趴下了,今年好了,我们这里取消了,谢天谢地!!!
个人认为强化糖丸与基础免疫也要一定的间隔时间,不能12月四号刚吃基础,5号又来强化,遇到这种问题我的安排是最好间隔一个月,至少28天。我一直很纳闷,为什么一个不满一月的婴儿可以吃强化,而一个一个多月不满二月的婴儿却不能吃基础,强化和基础不是同一种苗吗?像这样,是不是吃了强化发生异常反应不用接种医师负责而基础的接种医师就必须负责呢?
作者: 心凡心凡 时间: 2007-12-22 09:24
以下是引用jtfbs在2007-12-21 13:05:20的发言:
如一个2007--10--15生的小孩,12月5日服糖1次(强化免疫),12月15日服糖1次(基础免疫),2008--01--5服1次(强化免疫),2008--01--15服1次(基础免疫),不是要服四次吗?
如果是我,既然上级要求强化免疫,12月5日和1月5日各服了一次,12月15日和2008年01月15日就没有必要再服了,
请lyzengbao 指教。
作者: linqi 时间: 2007-12-24 00:25
请教各位老师一个问题,一个对于你们来说相当于1+1=2的问题,看看有谁敢回答,只需回答是或不是,谢谢!
问:正确地服用合格的"糖丸"受种孩子的体内就有了疫苗株.
作者: 空空 时间: 2008-1-3 09:47
我们这儿今年还在搞强化服苗的。对于广大服苗对象,我是要求他们服的。对于自己的亲戚朋友小孩,我是不让他们服的。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8-1-4 09:04
以下是引用jtfbs在2007-12-21 13:05:20的发言:
如一个2007--10--15生的小孩,12月5日服糖1次(强化免疫),12月15日服糖1次(基础免疫),2008--01--5服1次(强化免疫),2008--01--15服1次(基础免疫),不是要服四次吗?
12月15日和1月15日不能服用糖丸了,应将第一次的基础免疫糖丸于2月15日服用,然后依次顺延即可.
作者: 心凡心凡 时间: 2008-1-4 09:38
看了大家的讨论,我对强化免疫有了进一步的理解.
作者: jslsxsy 时间: 2008-1-18 17:32
我们那儿是:
以6岁以下儿童查漏补服为主,即2002年1月1日至强化免疫服苗期间出生的下列儿童:
(一)“零”剂次免疫的儿童,不包含出生1个月内的新生儿。
(二)2月龄-17月龄累计服苗次数少于3次的儿童;18月龄~3周岁累计服苗次数少于4次的儿童;4~5周岁累计服苗次数少于5次的儿童。
(三)2007年1月1日以后由外地迁入本地的流动儿童(包括农民工子女),不论既往免疫接种史。
(四)在常规免疫中漏卡、漏种的本地户口儿童或流动儿童。
1周岁以下儿童服用液体的脊灰疫苗(具体操作参照疫苗使用说明书);1周岁至5岁儿童服用糖丸疫苗。
作者: csx 时间: 2008-1-19 20:19
可强化不能代替基础啊
作者: 冰心 时间: 2008-1-25 19:27
预防接种规范明确规定两种活疫苗接种要间隔28天
我们今年进行的就是脊髓灰质炎疫查漏补种活动
作者: dandanstar 时间: 2008-1-30 12:32
我们的解决办法是提前通知在强免期间对0-4岁目标儿童暂停基础免疫,先进行强免,待结束后在进行基础免疫.怎样操作才能做到两全其美大家可以讨论下哦!!!
作者: wlcdc 时间: 2008-1-30 22:14
强化免疫时与其它疫苗的间隔,如两种活疫苗要间隔一个月的规定等都不管了,总觉得不对劲。
作者: 柳莹 时间: 2008-2-26 09:11
我是广西的,2007年6月做了查漏补服啊,但12月又做强免,2者不能代替,时间不同啊。强化免疫都是区CDC某领导怕死而叫下面年年如此做的!是不讲法的,不管服苗史的。否则95%(常驻人口)、85%(流动人口)的接种率指标如何完成?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8-2-26 10:51
现在很多人对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的认识存在一些不正确的认识,主要还是对有关的规定、免疫程序以及疫苗特性、人群免疫状况掌握不够有关。
作者: tlfyf 时间: 2008-3-6 18:52
以下是引用ztzhujr在2007-12-12 16:35:47的发言:
4岁以内已经服足四次糖丸的儿童服苗的问题,和刚刚服完疫苗还不足28天的儿童的服苗问题”今年不是已解决了吗?[em01]
你们那是怎么解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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