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及各级政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权限?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了四级,即特别重大(1级)、重大(2级)、较大(3级)和一般(4级),该预案只规定了特别重大的范围。
有谁知道其他三个级别是如何划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权限又是怎么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