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免疫监测] [讨论]关于AFP病例的随访 [打印本页]
作者: 800118 时间: 2007-5-10 19:32 标题: [讨论]关于AFP病例的随访
AFP病例
医院给CDC报告了一例疑似AFP病例,CDC马上派人去医院对此病人做AFP个案调查,并采取了两份(每份约为5克,两份间隔24小时)大便样送省级CDC进行病毒分离.一段时间后省级的结果是:排除AFP病例.
那么这个患者还需要做AFP病例60天后的随访啊?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7-5-10 20:35
应该进行随访。
作者: 防柳男娜 时间: 2007-5-10 21:01
防患于未然
作者: jzcdc 时间: 2007-5-11 08:32
需要随访,
好像是规定的!
[em01]
作者: zjdtfbk 时间: 2007-5-14 14:10
需要进行随访
作者: gdvpi 时间: 2007-5-14 14:24
病例的随访:在发生麻痹60天后,对所报告的AFP病例进行随访。随访者应由对该病例进行调查的人员承担。
王陇德主编,《预防接种实践与管理》,P162
作者: 春暖花开 时间: 2007-5-14 16:48
需要随访啊!
作者: w雨w雪w 时间: 2007-5-14 19:54
必须进行随访,否则按不合格病例对待。[em03]
作者: 雷新军 时间: 2007-6-15 09:00
已排除的病例,不需要随访。
作者: yuqing 时间: 2007-6-15 10:15
已排除的病例也需要做随访的
作者: 踏雪无痕 时间: 2007-7-15 14:35
已排除的病例也需要做随访的。
作者: lyzengbao 时间: 2007-7-19 09:32
以下是引用800118在2007-5-10 19:32:32的发言:
AFP病例
医院给CDC报告了一例疑似AFP病例,CDC马上派人去医院对此病人做AFP个案调查,并采取了两份(每份约为5克,两份间隔24小时)大便样送省级CDC进行病毒分离.一段时间后省级的结果是:排除AFP病例.
那么这个患者还需要做AFP病例60天后的随访啊?
这样的结论是不正确的,省CDC只能排除不是脊灰病毒或疫苗病毒导致的AFP,但AFP包含14种病例,他都能排除吗?既然都能排除就不用进行随访了。如果仅仅是没有从大便中分离到脊灰野病毒或疫苗株,还是应该对病例进行随访的。
作者: 强牛犟 时间: 2007-7-24 20:23
完全同意班主意见!
作者: goodluck 时间: 2007-7-25 14:18
贵省省级的结果还满快的亚。我们随访完了还不知道结果。
作者: wzm259 时间: 2007-8-14 21:30
只要送省检测,就需要随访!这是规定!
作者: yilouer 时间: 2007-8-15 09:18
要随访的,可以掌握恢复等预后情况
作者: 会飞的鱼 时间: 2007-8-1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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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饽饽 时间: 2007-8-25 23:34
当然需要随访,而且必须见到本人!
作者: tengtengca 时间: 2007-8-30 01:58
AFP到底是什么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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